自己不认识字。
刘季不仅认识,还会写字。
而且刘季长得很白净。
自己……这体格……,手中的桃花醉都不香了。
“老弟放心!”
“如果只要一个人,老哥肯定让给老弟的。”
“你也知道,老哥哥我其实也没有营生。”
“如果可以在牢狱弄一个营生,也不错。”
“曹参,要不晚上我们请他去花楼一趟?”
“大家吃点,喝点,找两个娘们玩耍一番,事情不就成了。”
“你说呢?”
刘季兴致陡升。
父亲一直说自己不干正事,现在……自己就要做一件正事给他看看。
同时,对朱家堂主那边也能够有所交代,那里面的农家兄弟,自己若是有机会,也可以把他们救出去。
“花楼?”
“我……花费很贵的!”
“曹参是我朋友,应该不用的,晚上我和他说一下。”
花楼!
自己心中的确很想去,可……花楼太贵了,就算最普通的一次,也得数金,乃至于数十金。
若是找最漂亮的娘们,就更贵了。
自己可没啥钱。
何况曹参也不是外人。
“听老哥哥的。”
“晚上我们一起前往花楼。”
“喝酒吃菜算我的,娘们也算我的。”
“不过,你要先借给我一点,为了这坛桃花醉,我身上也没有余钱了。”
刘季夹过一块猪血,填入口中。
而后又喝了一口桃花醉。
如果按照杀猪的方法,他们进入牢狱的几率只有五六层,若是前往花楼一趟。
那么,他们成功的几率就有八九层以上了。
花点钱不算啥。
那些都是外在之物,也是自己……现在略有缺少的东西。
“又借钱!”
杀猪的更是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