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例外

“那么,又是谁想要阻止这个目的达成呢?”梁安走到李烈钧的卧室的书桌前,低头一看,忍不住笑了。

眼前赫然是一张信纸。

“遗书啊,”他像是毫不意外,“真老套。”

里面的内容相当简单,与其说是遗书更像是认罪书。包括陈述自己处理证据的过程,用燃气烧毁犯案时穿的运动鞋,把犯案用的登山匕首扔进公园的中心湖里。

时间地点人物,感情经历和人物情感相当动人,可见这位“写手”上学时的语文水平很高,和热门跟贴的楼主一样的“有才华”。

大意概括来就两句话,因为打抱不平上门理论,一言不合冲动杀人。

自杀则描述的比较含糊,夹带着无数种恐惧一类凌乱的情绪,总之主旨是因为懊悔杀人的行为。

据说是源于无法处理的凶器,让他感到相当恐惧,还因为罕见的牌子或许会把调查目标导向自己。

在随时会被逮捕的惶恐中,他说,他终于挣扎着决定了结自己的生命。

“他怎么不把‘我在撒谎’写在脸上呢?”梁安却是相当的不屑,拍了照,传过去,转头看向这一间整齐的居室。

“怎么?”邵梓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不由得问道。

“我说了那么多都是猜测,基于对马俊这个人本身的了解,可我现在反而更确定了。他很聪明,但不懂人心。”梁安随手把遗书的内容共享了出去。

“为什么这么说?”邵梓速读了一遍马俊的“遗书”。

“一个因为害怕被抓而自杀的杀人犯,是不会有闲心写这样以真情实感的后悔的遗书的,即使写了也会因为恐惧而随时带在身边。害怕被别人发现,害怕事态在自己不可知的地方持续扩大——未知永远是最大的恐惧,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适用。

无论目的为何,写下遗书本身更多的是为了自己乃至家人朋友。而马俊并不是一个薄情人,他的遗书可能会有忏悔,但不可能没有自己寄托在自己所爱之人身上的情绪——别忘了,他是一个即使因为特殊原因独居,也要模仿崇拜着优秀的家人的固执者。

情感本身就是一种影响因素,因为没有经历,所以可以试图伪装,但逻辑上会错漏百出,所以这方面……他还是嫩了。”

从每一个线索和近乎完美的逃亡方式都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着明确计划的凶手,他的故事并不是什么一时冲动悔之晚矣的桥段。

正因为深爱着亲人,所以不愿把自己拟造的自白放在他们可以轻易触及的地方。而是挑选了一个亲人不会主动接触的“必然”的位置。

那么,这样自信的他,有为什么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拟造出这样自我轻贱的自白?

正在这时,门口的门铃响了。

梁安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