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可以说是非法取证,完全不符合正常情况下警察取证的规则规律。梁安本来就不那么守规矩,这次尤甚——他这次行动也并非抱着循规蹈矩的动机和目的,一切只需要能够确认事实便可以。
四年过去,以江卓的慎重不可能留下能指向他本人的证据。无法用来作为扳倒江卓的证据,也不必再针对已然因为其他缘由入狱的吕闻康,这也就意味着,本次调查获得的证物根本不会出现在法庭上。
既然这样,那就可以随性一点,不用给自己添加太多束缚。
虽然这是万难之下咬牙得出的最佳做法,但大可以安慰自己,用诸如一切都是为了深谋远虑的言辞。
毕竟,也不差这一两天、一两件案子。
在这以外,大楼外部的情况也需要确认……
最开始有关通过消防水管作为绳索替代物在外部上下的想法看似荒诞,但也不无可信程度。毕竟到达了二十八层这样的高度,哪怕堂而皇之在高空作业,地下的人也不一定能够看到——这种涂点最大的问题出在唯一的嫌疑人吕闻康自己身上。
作为一个生涯中主要进行文职工作的老人,吕闻康哪怕是年轻时也不算强壮,认为他能够在高楼上随意攀爬越过几十层显然不切实际,但如果认定他只需要通过电梯的死角进行向上操作,只缺少由上而下的步骤,出于需要的人体力量强度,向下的可能性便多了许多。
但如果是这种只需要由上而下的情况,也许就能在外侧上下利用什么简便的机关?
虽然电梯厢留空的电梯井也能纳入考虑,但毕竟在这段时间里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人使用电梯时面临的不确定性——电梯井也不是攀岩场,自然无法同时通过人与电梯,也没有那么多可以出入的地方。警方当时的调查也牵扯到了使用电梯的人,并没有发现相关的异常。
相比之下,外部反而是一个简单的选择。
虽然警方彻查过每一个楼层的监控,但足足二十七层的地盘再佐以每层楼几百平米的面积,要想每一个角落全部都搜集遍确实是天方夜谭。只要能够跨越最初几个楼层的鸿沟,到达在任一下方楼层中存在的隐藏通道,最终通过诡谲的方式进出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