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城者赏半个前程,战利品全归自己。”
此时的多铎顶盔掼甲,好大一根避雷针一样的盔缨,在头上顶着。
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神狂热,情绪已经到了顶峰。
如果把他现在活体解剖了,会是提取人体多巴胺最合适的时机。
多铎像他的父辈兄长一样,骑着一匹红鬃马,对着汉人举起了屠刀。
这是他第一次进攻明国的军队和城堡,他自信也不是最后一次。
未来的他,会创造自己祖辈难以企及的成就。
战前的动员鼓舞要讲得直白生动,无疑初出茅庐的多铎做到了。
看看那三百多眼冒绿光的女真战兵,嗷嗷叫着响应主将的动员。
就能知道爱新觉罗家族的成员,各个都是战争罪犯,同样也是战争天才。
他们不逊色于,明初的那批藩王,仅就胆略而言。
多铎满意地看着,这群精锐野蛮的战士,
世间没有比他们更锋利无匹的武器。
他的自信心极度膨胀,觉得带着这三百人。
这天下再大,也是皆可去的。
怎么去,踏碎所见土地上,男人的血肉骨头,征服女人的娇柔身体,让所有人匍匐在女真人脚下。
这就是皆可去的。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临时统帅的,这个牛录的额真被萨哈廉叫到一边,耳语了一阵子。
矮壮的牛录额真一边恭敬点头,一边抬头看着激昂慷慨的多铎,眼神已经多了一丝异样。
多铎抽出长刀,斜指前方,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姿势,做好了下一刻的冲刺。
他骑马站在一个土坡之上。
既是让自己看起来更加高大上,武力值高点。
也是为了占据好视野,方便指挥队伍。
“儿郎们,随我杀。”
唰的一下,多铎刀锋所指,呐喊声,怪叫声四起,几百根金钱鼠尾辫在空中飘荡。
寒风凛冽,刺骨严寒,也不能阻挡正红旗勇士们的脚步。
阵阵马蹄声响起,恍如天地间,滚起了一股洪流。
正红旗的战兵最少都是一人双骑,再加上辅兵、余丁和包衣。
说是三百人的队伍,其实已经一千以上了,加上战马的话,更显队伍规模庞大。
这样的一支牛录,在辽东战场,敢撵着上万关宁军跑。
一个正红旗牛录行进间,已经有千军万马,投鞭断流的气势。
这么一股洪流,瞬间从蜘蛛山双龙沟倾泻而下,直奔前方的草甸深处。
离独石口堡西北角十里处,就是马祥麟的两千白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