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女性对于整个罪名还是表示支持的,毕竟整个法条的出现是在尽可能地保护女性的利益,对那些心思不纯的男性有着相当的震慑,动辄三五十年的刑罚,经济赔偿不予以减刑,不赔还会额外加刑这不是一般人所愿意去尝试的。
然而这个法条也有很多人反对,认为“骗色”的认定过于绝对,有些小伙子可能会存在同时谈几个女朋友的情况,但是他并非是为了骗色,而是想在这些女孩子中间挑选最优秀的那个。
不过这种言论几乎被全联盟的女性所攻击,有网友嘲讽是家里有皇位需要继承?
除了民众的热烈讨论外,法学界的专家也都在进行相关的讨论。
专家们讨论的重点倒不是这个法条应不应该存在,而是量刑是否过于严重。
现代法学认为打击犯罪,惩治罪犯还是要考虑到社会危害性。比如杀人、抢劫这样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活动适用于死刑或者是较重的刑罚。
但是对于一般性犯罪活动而言,刑罚并不那么的重,还是给犯人留下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同时也是为了让罪犯在犯罪时自己有一个犯罪成本的考量。
比如一般的打架斗殴通常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稍微严重一点的可能就是拘留,只有当一方伤势达到轻伤标准后才会以故意伤害罪来定义。
这就给打架双方提供了不同的犯罪成本,如果只是简单的肢体冲突,大家相互之间认个错可能也就结束了。如果一方仗着武力优势不依不饶,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拘留赔偿这样的风险,犯罪成本就增加了不少。
任何人在违法犯罪的时候其实都会对自己的犯罪成本有过充分的考量,有人在动手会考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金钱进行赔偿,也有人会考虑把人打坏了之后自己能不能接受拘留甚至是坐牢的惩罚。
现实中很多冲突爆发的快结束的也快,其实这就是冲突双方或者单方对犯罪成本评估的结果。
张三和李四发生了互殴,张三的武力比较高,很快李四就被打的鼻青脸肿毫无还手之力,这个时候张三也停了下来不再继续殴打李四。
张三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一直在评估李四的伤势,当李四真的感觉再打要出事的时候张三也不敢继续了,这就是犯罪成本的增加在现实中对犯罪行为带来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