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长胜轮大劫杀,悍匪翁泗亮(一)

另外一个配角是五号人物黄达明,他在本案前期的参与度很低,主要是在后期才起到作用,所以把他作为本案的五号人物。

黄达明出生于1966年,同样跟翁泗亮是老乡,他也是五个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

五个主犯简单介绍完之后,接下来从首犯翁泗亮讲起,此人虽然说是一个商人,但他的经商业务却非常特别,也非常小众,准确的来说,他是一个承包缉私的商人。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沿海地区的走私行为非常的猖獗,不仅有专门从事走私行业的头部走私犯,甚至很多渔民也参与到了走私犯罪中来。

有些走私泛滥的地方,全村户户参与,人人都是走私犯,只要弄一条小船,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能运回来,就有人敢往回运。

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走私犯罪,缉私警察根本就忙不过来,而且这些走私犯在利益的驱使下,常常仗着人多势众,堂而皇之的在缉私警察眼皮子底下运货,暴力抗法的事件层出不穷,而警方由于警力严重不足,很多时候都是有心无力,眼睁睁的看着犯罪分子在眼皮子底下溜走,却没有任何办法。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区的边防机构提出了一个警民联防的管理思想,就是和当地一些有能力,有实力的群众合作,大家一起捉拿走私犯。

双方合作抓到走私船之后,按照船上走私货物的总价值,边防机构给予合作人员一定比例的奖励,一般是货物总价值的一到两成。

这种方式说白了就是警方把抓走私的活包给民间,并赋予了他们执法的权利,本案的首犯翁泗亮在作案之前,就是干这个生意的。

别看警方给的分成比例不算高,但是很多走私物品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抓住一艘大号走私船,有时候船上的货物价值几千万,这样的走私船,他们的行话称为大象。

抓到大象的话,即便是按照最低的分成比例,缉私人员也能到手几百万,这些钱在九十年代,诱惑力相当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