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田明建文化水平有限,这对于职位的提升,是一个障碍,所以在领导的推荐之下,田明建随后被保送到西安陆军学院进行学习深造。
在军校学习的这段时间,田明建非常努力,各项军事技能都十分突出,最耀眼的就是枪法,可以说是技压群雄,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神枪手。
除了军事技能突出之外,田明建人际关系处理的也不错,说白了就是小伙挺会来事,要不然也不会被保送到军校,再加上本身长的相貌堂堂,所以军校深造结束之后,他就被分到了北京卫戍部队三师十二团的司令部,当了一名参谋。
这个卫戍部队的主要职责,就是保卫京城的安全,这要是放在古代,官方的称呼就是禁卫军。
司令部的参谋职位,按照当年的标准,应该是副营级的干部,抛开有没有实权不说,最起码和大领导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很多,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但这时候田明建却忘记了一个军人最基本的责任,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了处理人际关系上边。
为了自己的晋升,在领导面前点头哈腰,俯首称臣,那是必须要做的,虽然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他向上行贿的行为,但向下收礼办事的事,田明建却没少干,而且证据确凿。
在一段时间之内,田明建把上下级关系处理的游刃有余,不仅能获得领导的赏识,还能以权谋私,收受一些好处。
可是老话说的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田明建在接下来的一次收钱办事的过程中,却把事给办砸了。
有一次手底下的一个小兵,送给田明建一份挺贵重的礼物,但是田明建却没把事办成,按理说这种情况就应该把人家的礼物给退回去,但他不知道怎么想的,并没有给人家退。
田明建这个级别的军官,也就比普通士兵强一点,能给她送礼的,肯定就是大头兵,说不定买礼物的钱,都是家里东拼西凑借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