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纺织厂中,大约六分之一职工是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未成年女工,大部分的女工通常每天工作12至14小时,一个月休息两
天,而且女工开始工作后,纺织厂主每个月都会从女工的工资中,扣除早先交付给女工家人的安家费。
克扣工资、女工住宿环境恶劣,调查得出的种种结论使得政府无法坐视纺织业继续野蛮生长下去。
1875年十一月,政府颁布实施《工商管理法》,法令明文规定,一:女工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十小时,工厂主不得用强制手段迫使女工加班,
二:禁止雇佣未满十五岁的女子及禁止女子深夜劳动,
三:女工及其他工人每周获得一天的法定休息日。……
紧跟着《工商管理法》颁布,汉国政府随即着手整理纺织行业乱象,一批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纺织厂被严令限期关闭,同时政府与一批有实力的华商共同出资收购整合各地纺织厂,将政府名下的纺织厂重组为以苏松纺织厂和江南纺织厂为主的两大国有纺织集团。
国营纺织厂引入欧洲七天为一个周期的工作制度,每周周日休息一天,年末年初和夏季各十天休假、一天工作九小时,由国营纺织厂免费提供伙食费、宿舍费、医疗费和制服。
国营纺织女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相比私营纺织厂相当充实,每周周一、周三、周六,国营纺织厂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安排纺织女工到夜间学校学习。
初期数年的国营纺织厂建设资金由政府提供,纺织厂属于将核算置之度外的赤字公共事业。因此,国营纺织厂与其说是大量生产生丝、布料的工厂,不如说是住宿制的女子纤维工业专科学校比较合适。
两大国营企业领头,经过三年时间整合发展,苏松纺织厂和江南纺织厂相继实现扭亏为盈,不再需要政府的财政补贴。
苏松纺织厂的女工下班后不久,南华第一女子学院的大门也缓缓打开,因为南华第一女子学院还没有筹建完成,所以大门打开后,里面只是稀稀疏疏的走出不到一百人。
“孙大人,正门口那棵大樟树下面,穿着浅青色褥裙的便是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