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童世轩摇头一笑。
“还算好吧。刚来到这里,我啥也不懂,想着活下去最关键,于是走到一处镇子上,好说歹说在一个客栈谋了个活干。当然不是打杂和传菜,我多少舍不下身份,而且人家也不缺。”
“总不能是账房先生吧?这一类应该都是老板的心腹才对。”
“当然不是。而是一个,可能我们原来的世界已经快消失的职业,至少不会在街头巷尾出现了。那就是,说书人。我和老板约定,赏钱五五分,因为我而客人变多了,他看着再给点酬劳就好。刚开始几天可能挺惨淡,但后来就越来越多了。”
说书人?
夏晖一惊,而后恍然大悟。
对呀,这么相对简单的职业,为啥自己没想到呢?
就他们那个世界的书籍储量,以及身为学生十多年来的阅读量,短篇长篇看过的数不胜数。也不说全篇背诵,单单四大名着挑几个经典片段说一说,应该就能混上十天半个月了。不说赚多少,混口饭吃应该不错。
“然后,你该不会告诉我,在某一天你说书的时候,恰好被一个路过的富商看上,于是就加入了队伍吧?”
“没那么简单。只是说书两个月,攒了点积蓄后,我觉得赚的太慢了。于是在有本钱的情况下,寻思做点小生意,而且要做就做本土没有的。既然客栈是喝酒吃饭之地,那说书作为娱乐可不够,还要有打牌才行。于是,我买了些偏硬的纸,自己画成了扑克牌。再买了些竹块,刻成麻将。然后雇几个人教会他们,当着食客的面玩耍。看的人多了,想要蠢蠢欲试的人也就多了。于是,我卖出去了很多套扑克和麻将。”
真是一个好法子。
夏晖不得不承认,童世轩的经商头脑比自己强多了。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扑克与麻将,仿制起来应该挺容易的吧?难道,就没有仿品出现?”
他想到了刚刚买到的假号牌,山寨货放在任何一个世界,似乎都会出现。
神秘一笑,童世轩回道:“你该不会以为我是卖给那些散客吧?这个世界那么多冒险者,随身带副扑克还好说,麻将怎么可能一直带呢?我是卖给了客栈、酒楼以及商队。即是开门做生意的,那么粗糙仿品拿出来多少拉低了自己的脸面,所以他们还是很愿意买正品的。当然,我只是举个例子,我真正做出来卖的可不止扑克和麻将。后来,被一支商会看中了,问我愿不愿意加入。再之后的事,你应该多少听说过”
“嗯嗯,我知道的,一路上都听说了。哎,羡慕嫉妒恨啊,你混得比我舒服太多了。”
点头一叹,末了,夏晖话锋一转。
“经商的头脑是你与生俱来的,那么除此之外,到了这个异世界后,你可有什么别的外挂或金手指吗?就你刚才显露的那一手,可不想是一个处尊养优的少爷能够随便拥有的?”
谁知,童世轩笑而不答,反问道:“那你呢?我好歹在这里待了三年,就你刚才的陈述,才四个月不到,却有那般实力了。要论拥有外挂,你比我有的更厉害。说说吧,是一个还能够联网的手机,还是说带了一套系统穿越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