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郝翠萍的非婚生子。
郝翠萍原先也是读过书的,父亲抽大烟,人抽没了,家底子也抽完了,她过不了穷日子,不顾母亲的劝阻,跟了富商陈元逐,做了他的外室。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
陈元逐响应政策,打发了小老婆和外室,郝翠萍拿了一笔遣散费,放下孩子走了。
原主当时不满周岁,陈元逐把她带回了家,大老婆祝秀英不愿意养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他只好又给了郝翠萍一笔抚养费,叫她把孩子抱走。
郝翠萍哪能愿意,她还要结婚呢,怎么能带着一个拖油瓶。
陈元逐只好又给她买了房子,还安排她在自己控股的钢铁厂工作。
过了半年,郝翠萍把房子卖了,嫁给了长得颇有卖相的张明勇,很快生下了龙凤胎,夫妻二人十分恩爱。
只是苦了原主,郝翠萍本就嫌弃她是个累赘,张明勇也不待见她,继兄继姐排挤她,一母同胞的弟妹使唤她。
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洗衣刷碗,打工补贴家用。
这天,她在外出打散工的路上,倒在了小胡同里。
梳理完原主的记忆,陈安扶墙站起身,打了打身上的泥土,出了胡同,来到大街上。
灰扑扑的街道,随处可见的红色标语,路上行人不算多,大多穿着土布棉袄,有的戴着毡帽,有的围着围巾。
空气的味道不算好闻,也算不上新鲜。
看的熟悉的供销社和国营饭店,陈安心情不是很美丽,唉,又来到了缺衣少粮的年代。
天空中飘起了雪花,天越发昏暗,陈安擦了擦嘴,又漱了口,确定没有食物残留之后,朝着记忆中的家走去。
张明勇和郝翠萍再婚生子后,送了不少礼来疏通关系,成功拿下一套家属院,大约有五六十平,在这个时候,算是一套不得了的大房子。
按着记忆,陈安来到了钢铁厂家属院,家属院有七八栋房子,每栋四层楼高,外墙没有任何粉刷,红砖墙体裸露在外,木制的楼梯、扶手、栏杆、地板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