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大男孩子组成的队伍被称为毛球兵。这里没有侮辱的意思,就是指他们的球刚刚长毛,意为半大小子的意思。
老营当中除了这两个兵种,还有女娃兵和姐妹兵。她们都是由半大少女组成,区别就在于女娃兵可以参与作战、管理牲口,而姐妹兵都要背着不会走路的弟弟妹妹。
许多姐妹兵随身携带着扁担和箩筐,婴幼儿就放在箩筐当中。
一旦战事不利,姐妹兵负责婴幼儿,女娃兵负责牲口和家当。
虽然老营当中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不过每当李自成战败,这些老营都是不得不舍弃的。
在凶悍的官军面前,无论是大脚兵,毛球兵,还是姐妹兵,大多没有招架之力。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夕阳的光辉洒满大地。
在一处高坡之上,一个中年男人矗立着。他有一双犀利而又狡捷的大眼睛,深邃的目光凝望着整片老营,神情完全陷入深思。
这个中年男人不是别人,就是大明王朝的心腹大患——闯王李自成!
李自成的身材并非十分魁梧,不过七尺三寸。这样的身材在西北只能算是中等身材。不过,他的身体宽度很好,肌肉结实,还是有些粗旷的意味。
李自成的老家在陕西省米脂县。
年幼时,他家中还算富裕。八岁的时候,父亲将他送入学堂读书。
那时的西北有许多种类的螃蟹,私塾先生姓程。
有一次,程先生买了螃蟹带到私塾当中,让众多书童为螃蟹作一首诗。
年幼的李自成说了一句;“一身甲胄任横行!”
程先生非常意外,说道;“怎么只有一句,作诗作对都是成双入对的,再来一句。”
李自成十分不屑,说道;“写诗就写诗,作对就作对,为什么一定要成双成对?”
程先生道;“千百年来,写文章的规矩都是如此。”
李自成道;“那是别人的规矩,我为什么要听别人的规矩?从今而后,我李自成写诗作对就是一句!”
程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当时就骂了一句;“您小子天生反骨!”
读书四年,李自成十二岁时,母亲身染重病,花光家中积蓄还是去世了。
家道中落,李自成因此辍学,给地主家放羊三年后,父亲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