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出发了。
这些人一走,秦诩麾下如今只剩七百多从毋极县带过来的老卒了。
孙瑾,郭典或许还有其他势力来了也好。
秦诩索性当起了光棍无赖。
城防,主力都是你们的活,输了我就跑回毋极保护茶叶去,顺便再给灵帝上道折子,说明情况。
至于打不打,怎么打,打的时候出不出力,那是你们的事。
孙瑾,郭典二人除了给秦诩的两千人,俩人麾下各有三千步卒,两千骑兵。
现在的卢奴城内,驻扎着上万兵马。
若是再来个郡守。
再就更美了。
人多好摸鱼,趁乱抢人头。
秦诩时刻牢记作战方针。
麾下七百多人,包括锦衣卫全部配上了战马。
合兵带骑兵的好处多多,不用攻城,输了跑的快,赢了抢人头也快。
乃是混功劳的不二首选。
三天后,魏郡张则麾下的兵马也到了。
秦诩作为明面上的地主,自然需要接待一番。
从杨家借了十车粮食,拉着去了军营。
这一细聊,秦诩更加欢喜了,张则此人,忠于汉室,一听有人反汉,怒火中烧。
一高兴,带了一万人过来。
七千步卒,三千骑兵,秦诩,孙瑾,郭典三人一对眼。
当天晚上就把张则灌多了,这货拍着胸口保证,主攻大任,交给他了。
拦都拦不住。
孙瑾感叹一声:“此乃大汉肱骨之臣呐!”
郭典摇头晃脑的说了一句:“此人当为吾等表率。”
秦诩一咧嘴:“好人呐,再来几个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