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的状况是,它不得不死。
因为灵青虞写得很取巧。
“我可以杀你”,而不是“我已经杀了你”。
涉及到他们两位的秘密,又只是“可以”,并非“已经”,加上两位当事人都还没死,乌衣巷里自然不会诞生一个新的“前台”,用来追杀灵青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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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让“前台”自己去解决。
这很合理。
问题在于,乌衣巷已经判定,灵青虞那句“我可以杀了你”是货真价实的,包括后面的两种杀法,都得到鬼蜮的认定。
也就是说,“前台”真要去追杀灵青虞,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但不追杀行不行?
当然不行。
正如“客人”被规则制约一样,“前台”同样被规则制约。
哪怕在现实世界,一个前台收银员,面对客人递过来的,货真价实的钞票,也没有不收的道理。
可一旦收了,就代表这个秘密正式“诞生”,也意味着灵青虞和“前台”之间就必定要角逐出一个胜负。
客人若是有没解决的麻烦,确实不能入住。
员工若有没解决的麻烦,就能继续工作啦?
老板的态度难道不会是,快快快,把你的麻烦解决了,别给公司带来困扰?
再解决不了,把你开了哦!
正因为这种两难的情况,“前台”在漫长的卡壳后,最终还是无法抵抗规则的制约,不得不收下这张写有秘密的登记纸。
房费支付成功,确认灵青虞从现在这一刻,到明天这个时间段为止的成功入住。
然后,就见它对灵青虞投以一个虚假的、营业的、完美的微笑,拿出一把钥匙。
蝼蚁尚且贪生,它当然也不想死。
但现在的情况是,就算灵青虞次日不入住,不要把它干掉。
它没解决灵青虞,也是要下岗的。
秘密落笔的那一刻,无论灵青虞杀不杀它,它都必死无疑。
唯一的自救之法,就是抢先把灵青虞杀死。
实力不济的情况下,就只能利用自己的职权,以及乌衣巷的规则了。
譬如,把灵青虞分到“房费”价值范围内,最危险、最凶残、最有可能杀死她的房间。
灵青虞愉快将钥匙接过。
风险与机遇,从来并存。
最危险的房间,必定也是蕴藏最多秘密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