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他,她跟周潜都谈好租车了,慢慢走肯定也能遇到林雪风的。哪像现在这样,不仅分都用来买物资了,车子也抵押出去了……
好贫穷啊!
想给自己养一个洗头工人都不好意思开口了。
倒是林雪风微微抬起眉头,慢吞吞咬着字问道:“死渣男?”
怀榆见状瞬间就坐了过去:“就是吴越啊!就是接替你做戍卫官的那个男的!他竟然是我前男友!”
林雪风没说话,但神色渐渐沉凝:“我记得你说过,你应该不是现在看起来这个年龄——小榆,你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又长大一些。”
“所以那个吴越,是你这幅模样之前的男朋友吗?”
怀榆点头:“对啊!我被他弄伤掉到暗河里才想起来,灾变以前,差点跟他结婚了!我还为他做了双眼皮……气死我了!”
虽然记忆里她是为了救花城才甘愿出手的,但阴差阳错也救了吴越她很不开心!
话音刚落,林雪风微凉的手指就轻轻触碰了她的眼皮,又在怀榆眼睫一颤时微微收拢手指。手背上微微的青筋凸起,像极了他忍耐的心。
“他眼光很差,你的眼睛本来就很美。”
“骨相优秀,眉眼协调,生机勃勃,像……”
他顿了顿,像是在回忆:“像我带走的那枝蔷薇。”
蔷薇在树茧中消失不见,曾让他陷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境,可也最终拯救了它。
他在离开时用最后的异能为怀榆凝聚了护身符,进入荒原后不久,就已经陷入了失去理智的状态。
到达云天湖附近时,一天就只有几个小时能维持清醒了。
但,每次因为临界异能崩溃痛苦疯狂过后又醒来,他只要略一低头,就能看到胸前柔弱又伶仃的蔷薇花。
多么旺盛的生命力。
只需要一点点水系异能凝聚在枝条断口处,它竟然在漫长的陪伴中微微生出了须根。
他最后一次陷入疯狂时,遇上了伪装起来的苔藓跟龙血树。那是一场鏖战,而他清醒时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把它种下去。
而如今……
他收回思绪,看着眼前的怀榆,看她高兴地翘起嘴角,然后又努力压下去:“还好啦!我也觉得我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