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熟练了收线放线,但体力居然渐渐有点跟不上了,他硬是来回拉扯了半个小时才上来。
上来的鱼颜色灰暗,只有鱼鳍带有一点金黄,身形比起之前上来那两个算得上纤细,斤重在六到八斤之间。
看见那颜色时箫就觉得不好吃,但林安一把把还鲜活着的鱼拎着鱼鳃举起来,兴奋道:“金枪!时哥你的flag也太好使了!”
啊?
都叫金枪这么个名字了长的这么低调?
灰扑扑的鱼奋力扑腾,用尾巴扇了林安好几个巴掌,林安全不在意,在卢玥的帮助下完成了脑绞,连活冻都不需要了。
林安的竿直接收了,他去厨房取了把刀,拿了纸巾案板与酱油来,在这里直接就吃刺身。
空腹吃刺身不太好,但饿肚子显然更不好。
金枪鱼死不瞑目的被按在了案板上,内脏就着海水摘除,鱼鳍去掉,从背部沿着脊骨切入,将鱼肉分开成为两等份。
金枪鱼是典型的红肉,肉的颜色主要来源于体内的肌红素,这种物质能够存储氧以满足高速巡游时的氧气消耗。
薄厚均匀的生鱼片被整齐的摆在盘子里,是新鲜的红色,林安先往嘴巴里塞了一片,也不忘招呼时箫:“快来吃快来吃。”
时箫坚持的抽着铁板,冲林安:“啊——”
这是和钓鱼杠上了,不想离手,但是想吃鱼,于是张嘴要喂。
林安没多想,匆匆给卢玥分了三分之一过去,然后夹着一块沾好酱油的金枪鱼片就过去了。
卢玥很有自知之明坐在原地吃那份林安分给她的鱼片,她懂,时先生张嘴肯定不是要她喂的。
两个人在夕阳下,一个钓鱼一个喂鱼,说实话现在他俩抱住啃起来卢玥都不意外。
她又往嘴巴里送了一片鱼片,沾了一点点芥末。
这种亲亲热热的活动轮不到她,她还是吃鱼吧。
这鱼片味道真是顶级,入嘴便能感觉到微脆的口感,以及一点点微甜与舌尖跳舞的鲜,脂肪含量应该并不高,吃起来非常清爽,丝毫不腻。
真好吃,就是有一股狗粮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