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点钱,你是王兄亲自任命的正使,使团里的一切,都要听从你的安排。”
李斯眼皮一跳,就觉得大事不妙,可还是忍不住问道:“公子打算借多少?”
“五千金,买了一个酒馆,准备在新郑开设一个新的知笙楼。”
成蟜声音不大,李斯的反应却是不小,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极度肉疼地说道:“公子,你确定你买的是酒馆,不是金山?”
“我没开玩笑,新郑城里哪来的金山?就算有金山,也轮不到我们来买啊!”成蟜知道五千金的含量,仍旧底气十足。
五千金,要掏空入韩使团的所有,就为了买一个酒馆确实太贵了。
不过,成蟜就是要用金子开路,让酒馆的老板大赚一笔,让他去到处宣扬遇到了个有钱的傻子,让整个韩国都知道,知笙楼背后的老板是个财大气粗的。
再更换上富丽堂皇的装潢,搭配有市无价的舞曲,档次和格调瞬间就起来了。
贵族,贵族,重在突出一个贵。
越贵,越能彰显他们的身份地位。
成蟜要想从这些人手里拿钱花,就得把高端,档次,格调展示出来。
这些带着浓郁主观色彩的东西,最精准的衡量,就是金钱。
新郑城内,人人都能入的女闾,也有能歌善舞的女子,但是在贵族眼里,她们连登门表演的机会都没有,更习惯使用自己家里养的姬妾。
并不是说,女闾就没有好的歌舞,重点是太便宜,用来招待客人的话,贵族会觉得颜面受损。
知笙楼的高端定位,能够给足他们颜面和13格。
到时候,成蟜再找人组织几场顶级的宴会,相信要不了多久,知笙楼在韩国,就会成为高端的代名词。
“这钱是韩王的钱,你心疼什么?”
成蟜觉得有些困倦了,站起来伸开双臂,让自己恢复了一些精神,说道:“三日之内,韩王就送来五万金,就全当是韩王请客,没什么好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