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审罪诛贼得民心 设立赏罚正军规

“鉴于七名贼首罪大恶极,罪不容诛,本校尉判决,将这七人立刻斩首,以平民愤。傅允,将他们拉出去砍了!”

小将傅允立刻领命,一脸兴奋的招呼兵卒,拖拽着求饶哀嚎的黄巾贼首,在衙门门前,当着一众百姓的面,斩下贼首罪恶的头颅。

这一举动,引起百姓一阵叫好,纷纷高呼‘青天大老爷’。

刘和又拉出十几人,说道:

“这十五人,是黄巾贼寇中的小队长,可有犯下罪行?”

百姓又是一阵指认,有说当街打人的,有说抢夺财物的,有随意杀人的,有强奸掳掠的。

刘和依照罪行,罪大恶极的斩首,其余的按照罪行程度行军棍或者牢狱之罚。

一上午的时间,刘和将三百二十一名黄巾审了个遍,竟斩杀三十多人。

刘和又将黄巾所掳妇女悉数送回,所抢财物返给百姓,并适当给百姓部分补偿。

处理完黄巾俘虏的事情后,刘和因除暴安良、公正爱民之行深得民心,被百姓呼为‘小父母官’。

一时间,刘和的名声在百姓中口口相传,竟有传言刘和是‘赤帝转世’,来解救苦难的百姓的。

一连三天,刘和与荀攸等人都在处理东安阳城留下的烂摊子。

二人研究一番后,颁布了新的军规军纪,其中包括大体为:

目无长官,不听军令者,斩之。

临阵脱逃者,斩之。

残害手足兄弟者,斩之。

骚扰百姓,滥杀无辜者,斩之。

奸淫掳掠,不如禽兽者,斩之。

杀良冒功者,斩之。

擅杀俘虏者,斩之。

·····

除七条斩杀死罪外,还有数十条棍罚、体罚等罪。

军规明确后,刘和令军中士卒日日唱诵,直至背熟。

当然,刘和也重新规定了奖赏措施,包括杀敌、擒将、救助等等。

这些军规军纪,奖惩各半,士卒们竟都能接受,还亲切的称呼军规军纪为:七斩四十七赏罚。

周仓、裴元绍在刘和的授意下,二人将黄巾降卒中精壮之人尽数挑选,补充部队,最终二人的新军竟有两百六十人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