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歌,有时候我觉得你比魔物更可怕、更疯狂。”
“差不多吧。”
这都是受了歌果以前的影响。
铲除掉一切障碍,抹杀掉一切威胁,死也要死在战斗中。
“呦,这不是来歌先生吗?”
“你是之前的军官!”
“哈哈,我是王国xxxxxx”
军官报了一长串的军衔,我啥也没听出来,反正就是什么皇家某某亲卫队某某队长之类的。今早军官的打扮很精神,镏金握把的军刀,双排扣的红色制服,三股纹线带流苏的肩章,啧啧,真够气派。
军官表示自己还要巡逻,答应明天带我去一级领地好好见识一下。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正愁该怎么打入王国内部呢。
下午回到旅店,和格瑞说了要去一级领地的事。格瑞的采购也完成了,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两个人一起去。唯一的注意事项就是我的枪,这把左轮手枪是绝对不能交给王国的,我就把它藏了起来,压根不带在身上。
和格瑞又做了些串词,我们就起个早,去了和那位军官约好的一级领地关卡。
那场戏之后,我已然成为了英斯雷王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外宾,王国的高层中一传十,十传百,一切的变化都是如此之快。
“给各位介绍一下,这是来自东方华夏的来歌先生。”
“来歌先生,华夏离我们有多远啊?”
“来歌先生真是好厉害呀!”
连着一周,我们连旅店都不住了,直接住在了王国给我们安排的宫殿里。
各种达官显贵,社交名媛,我们见了不下几百人。
每天的早餐都是白面包,蜂蜜奶油这种奢侈品。
最好的烟草,最好的果酒,最好的佣人。
所谓一夜登上人生巅峰,也不过如此吧?
虽然我多次强调了六七年的时间,我早已记不清我的“祖国”在王国的什么方向,更别提距离了。但每天还是有不同的人带着我和格瑞在王国最繁华的地区四处游玩,享受着贵族般的生活。因为只凭我的高档眼镜和写满中文的日记本就足以表明我是个“外国人”了。
如此纸醉金迷的生活,我并没有沉浸其中,因为我对于王国来说明显有可利用的价值。
只要记得这一点,就什么都是浮云了。
想探探王国的底,我也要给一些甜头才行,是时候检视一下手上的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