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亡的锅还真就要往始皇帝头上甩,但是以上说的这些,即不是秦亡的原因,也不能算始皇帝暴政的证据。
修长城,修驰道这就不要说了,虽然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但这并不是为了享乐修的,这属于军事方面的,属于国防消费。
近代史告诉我们,钱不花在国防上,就会花在赔款上。
所以这两点绝对不是什么暴政,这是必须要做的,这是把钱花在刀刃上了,没什么好说的。
说什么罪在当代,功在千秋都是错的,这两件事情他就没有错,一点错都没有。
至于阿房宫和帝陵,这确实算是大兴土木,属于浪费了一些人力物力。
但是,这个也能说的过去,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修帝陵。
宫殿的话,秦有阿房,汉有未央,唐有大明。
基本开朝皇帝,都会弄一个像样点的宫殿出来,这是面子问题。
只不过阿房宫大了点而已,但以始皇帝的功绩,宫殿修大点,也没什么不行的吧。
而重徭役这一条也不是那么正确。
秦朝的徭役制度,不是打白工,是有钱的。
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记载,秦朝的徭役有工钱,包伙食,发衣服,一户人家最多取一人服徭役。
另外这秦简之上还记载了,女子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也是与男子同酬的。
咱们那两千多年前的老祖宗,就弄出了男女平等的观念了,思维够超前了吧!
严刑峻法的话,秦的律法,用的就是商君的那一套。
严这是没得说的,特别是连坐制度的存在。
即便是你没有犯法,可只要你身边的人犯了法,你就有可能被连坐,秦法严苛这是没得洗的。
而且秦法极细,你一个不小心,可能就犯了秦法,这就导致秦的刑徒特别多。
根据推断,在大秦的刑徒,也就是被判劳动改造的人。
大致在50万左右,还有受其他刑法的估计也不少,就初步估算,总计罪犯最少也有七十万了。
而当时秦朝的总人口数,也才两千一百万左右。
算一下大致是25到30人中,就有一个被判刑的,这个比例是有点高,犯罪率大概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