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曾想,他凶起来的样子,威严十足。
明皓天虽然年轻,但能成为令大家信服的队长,果然还是有点东西的。
凌晨时分,三人按照计划开始行动。
整个水华村,只有国道上有路灯,村子内一盏路灯都没有,各家各户都关灯后,村子里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邓益民家里有一根手电筒,还有一捆蜡烛。
为了防止出现什么意外,两样都带上。
明皓天拿着手电筒在前面带路,两人在身后跟上。
走在漆黑的巷道中,手电的灯光是唯一的光源,脚步声、呼吸声,分外的清晰。
三人走了大半个村子,没有特别的发现。
“明队,有人!”
宋文俊向明皓天靠拢,他隐约看到了漆黑中有一道身影。
顺着宋文俊手指的方向,确实有一个人躲在了一间好没盖好的砖石房内,露出半个脑袋看向这边。
明皓天左手背在身后,祟书同时出现在左手。
“是那个傻子!明队,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宋文俊认出了那半颗脑袋是谁。
明皓天慢慢向傻子靠近,“你好,你怎么在这里?”
傻子并不惧怕他们三个陌生人,说道:“爸爸,晚上咳咳咳咳,很吵,睡不着。这里盖新家,大房子,我晚上搬来住。”
明皓天往里面瞧了一眼,地上铺了纸皮,傻子身上则裹着一张脏得发黄发黑的被子。
“是我们吵到你了吗?你怎么不睡?”
“数人,一个两个三个!”傻子一边扳着指头一边说道。
“对,我们是三个人。那我们不打扰你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