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炳寿带头,顺着消防通道楼梯就往楼上走,没想到在三楼通往四楼的拐弯处,正好和下楼的王军来了个面对面。
王军此时已经预感到情况不妙,伸手就想掏枪,但孙炳寿抢先一步,上去一把就抱住了他的大腿。
与此同时,一拥而上的陆建伟和张炳德两个人,一边一个死死的拽住了王军的两个胳膊,三人同时用力把王军按倒在地。
小主,
就在王军倒地的一瞬间,他挣开了右手,从后腰掏出了一支手枪,张炳德眼疾手快,一把就抢了过来。
而另一旁的陆建伟,一只手紧紧的按住了王军的左胳膊,另一只手掏出枪顶在了他的太阳穴上,同时大喊一声:“别动,再动打死你!”
可王军毫不理会,依然拼命挣扎,想掏出另外一支手枪,张炳德见此情形,抬起枪柄,狠狠的砸在了王军头上,另外两名武警战士此时也挤上前来,几人合力抢下了王军的另外一支手枪。
几人制服王军之后,在他身上搜出已经上膛的五四手枪两把,装满子弹的弹夹两个,另外还有子弹91发。
可以想象的出,如果孙炳寿慢了一步,或者被王军挣脱了,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王军落网之后,态度非常嚣张,他告诉警方,其实自己并不缺钱,之所以抢银行,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寻找刺激,另外就是想做一点轰动的大事。
当警方问他为什么作案之后又再次回来,王军是这样回答的:“我就是想回来看看你们能不能查到我头上,另外我刚买了两支新手枪,我一直希望能有一场激烈的枪战。”
在专案组强大的攻势之下,面对铁证的王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999年6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枪罪,判处王军死刑,7月30号,王军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