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的这番操作,那一看就是老李亲生的,老李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没办法,不给钱他就不干,最后只能掏出4000块钱,赶紧给我办事去。
只要钱到位,玻璃干稀碎,李小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当天晚上就去放了一把火,随后便揣着这4000块钱,屁颠屁颠的找刘艺去了。
兜里有钱了,出手也得大方点了,小龙直接甩出500块钱:“老子要包夜。”
第二天早上起来,小龙又带刘艺去买了几件衣服,两人吃喝玩乐,高高兴兴的玩了一整天。
李小龙突然这么大方,刘艺也挺好奇他从哪来的这么多钱,李小龙也没瞒着他,把老爸雇自己放火的事告诉了她。
结果刚过了两天,刘艺就给李小龙打电话了:“小龙哥啊,我最近手头有点紧,你手里不是有钱吗,先借我3000块钱呗。”
李小龙也不傻,知道这钱借出去,就算是打水漂了,于是便推脱道:“我这钱还有别的用呢。”
没想到刘艺马上就翻脸了:“我就跟你挑明说了吧,如果这钱你不给我,我就去举报你,到时候你和你爹都得蹲监狱,而且放火罪最少得判十年!”
这下给李小龙气的,我把你当亲妹,你这是拿我当表哥啊,人间还有真情在吗?
李小龙强压住心里的怒火,想了一下告诉刘艺:“这样吧,明天晚上六点半,你在金凤凰电影院等我吧。”
1997年2月26号晚上,刘艺高高兴兴的来到了新华街金凤凰电影院,她以为自己已经把李小龙拿捏的死死的,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1997年3月2日上午,银川市警方接到报警电话,金凤凰电影院六层平台上发现一名女性尸体,于是马上赶到现场。
根据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死亡时间大概在五天前,上半身共有43处穿刺伤,多个器官被刺破,疑似改锥类的尖锐物品造成,从天台上的血迹来看,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另外在受害人身上发现一张《一个好人》的电影票。
因为从电影院到六楼平台,需要通过一道安全门,这段路程上并没有发现打斗及拖拽痕迹,再结合死者兜里的电影票来看,死者应该是主动上到六楼平台,警方由此判断,此案应该是熟人所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