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警方一边做李小龙家属的思想工作,一边把他做为重大嫌疑人进行通缉,从这时候开始,李小龙就成了通缉犯。
李小龙在太原一躲就是大半年,让警方没想到的是,由于李小龙和弟弟妹妹关系不错,这两人不仅没有举报,反而给他通风报信,并两次给他汇款,供他在外地生活,事后两人也因包庇罪,被警方处理。
一直到了1997年10月1号,李小龙觉得风声过了,又悄悄的回到了银川。
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李小龙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回来就是想杀那个姓罗的,但找了一个星期,一直没找到他。”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兜里快没钱了,再这么下去,别说报仇了,自己就先饿死了,必须得想办法弄点钱。
李小龙首先想到的是偷,因为这是自己的老本行,但很快他就觉得不行,自己因为偷,已经被抓过四次了,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看来自己并不适合干这个。
除了偷那就是抢了,李小龙觉得这个可以,比偷来钱还快,但如果干这个,那就必须不留活口,要不然容易留下证据,既然要整,那就得往死里整,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杀人狂魔,就这样诞生了。
李小龙在一段采访中这样说道:“那时候我已经是通缉犯了,反正也杀过人了,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我也不在乎了。”
既然要杀人,第一件事肯定是选择凶器,有过经验的李小龙觉得改锥不给力,刀也不行,容易崩身上血,思来想去,他选择了用锤子。
这玩意放在身上,没人会注意,而且杀伤力极强,砸在头上基本是一击毙命,打在身上也是非死即伤。
1997年10月8号上午八点多,李小龙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揣了一把锤子,来到了银川市解放东路23号一单元301室,敲响了房门。
由于这个时间,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这户人家里只有一个老太太,这老太太姓高,当年76岁。
老太太听到敲门声,在屋里问道:“谁啊?”
李小龙回答:“我是检查暖气管道的,这不是马上要供暖了吗,看看你家有没有漏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