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齐齐哈尔无脑劫匪韩福仁(二)

村民A:这几个小子家里都有地,但是他们都不种,全给包出去了,每天啥也不干,也不做买卖,但是手里都有钱,花钱还挺大的。

村民B:村里大部分人喝酒,都是喝散白,那普通人也不是天天都能喝得起的,但是韩福仁他们几个,天天都在一起喝酒,而且喝的还是瓶装白酒,韩福仁家里,得有好几百个酒瓶子。

村民C:他们几个抽的全是好烟,我们平时都是抽旱烟,能抽两块钱一包卷烟的,都算有钱人了,但韩福仁只抽红塔山,而且买东西的时候,动不动就拿出来一张一百块钱的大票。

村民D:韩福仁他家经常放鞭炮,你说这不过年不过节的,太不正常了。

村民E:韩福刚他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村里要罚款,这小子一点都不在乎,直接把家里一台三千多块钱的摩托车交上去顶了罚款,而且没过几天,他又买回来一台新的。

村民F:这几个人家里的老婆孩子,总换新衣服,有时候一个月能换好几套。

这些信息汇总上来之后,警方基本就能确认了,韩福仁他们几个,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但是这里面缺少一个关键证据,那就是作案车辆的问题,村里人都斩钉截铁的说了,这几个人家里绝对没有汽车,虽然他们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但是肯定买不起汽车。

可根据受害人的反馈,这伙人抢劫,都是开着一辆面包车,所以在这个点上,警察有点拿不准,他们打死也想不到,这帮人能用两辆摩托车,拼出一辆四轮车出来。

不过警察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把人抓来审审再说。

1994年4月12号下午两点,警方几组人马同时出动,到了永乐村之后,轻轻松松的将五人全部抓获。

警方很快就从韩福仁家里搜出涉案猎枪一支,四支自制的火药枪,以及砍刀匕首之类的凶器。

其余的就是各种涉案赃物了,那就海了去了,由于东西实在是太多,警方只能雇用村子里有马车的村民,过来帮忙运货,最后装了满满五辆大马车。

电视机、录音机等这些值钱的东西,肯定就不用说了,其他的像破水壶、被褥、窗帘、衣服裤子、拖鞋脸盆这些破烂,那是应有尽有。

毫不夸张的说,从他们家里搜出来的赃物,比二手市场里的东西都齐全,由此可见这帮小子的档次,已经低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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