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山西特大暴力杀人案胡文海(一)

丢了工作之后,胡文海只能回到村里,靠着种地为生,整日无所事事。

他有个发小叫胡根生,两个人从小玩到大,关系非常不错。

1987年,胡根生当上了村里的村支书,他看到好兄弟整天在家没事干,于是在1988年,将村里的旧坑煤矿,承包给了胡文海,承包期是三年,而村里的另外一个煤矿,承包给了一个叫刘海生的村民。

由于当年的猎枪可以合法买卖,煤矿这种企业,能办理持枪许可证,于是1990年,胡文海在榆次生产资料公司,买了一支双管猎枪。

胡文海这时候买枪,肯定不是为了杀人,主要是因为喜欢,现在有这么一个可以合法持枪的机会,手里又有闲钱,于是就买了。

后来国家的各种禁枪政策一出来,大多数人的枪,都交了上去,但是胡文海舍不得,他的这支枪一直没有上交。

胡文海能承包到村里的煤矿,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和胡根生的关系好,可是承包了煤矿之后,两个人之间却逐渐有了一些矛盾,说白了,就是背后的利益分配问题在作怪。

胡根生觉得,要不是因为自己,你胡文海哪能有机会包到煤矿,结果到头来,自己的付出和回报却不成正比。

可胡文海的想法又不一样了,胡根生你今天是领导,没准下一届你就撸下去了。

你是帮过我,但是我也没差你事,你总不能拿这事吃我一辈子。

你一旦下去了,那就啥也不是了,但我胡文海的名声,在村里却是永远不倒的。

两人各说各的理,谁都觉得自己更有优势,说句不好听的,就是钱闹的。

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不过胡文海的强硬,暂时占了上风,1991年承包期满了之后,胡文海又继续承包了两年。

但这也只是胡根生的暂时妥协,我多承包给你两年,等再收回的时候,你也没什么话可说了。

两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1993年,承包合同到期之后,胡根生收回了村里的煤矿。

这次胡文海没再多说什么,虽然当时煤炭的价格不高,但他这几年,至少也赚了四五十万,这在当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