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有七个人不服,选择了上诉,1995年12月1日,法院二审开庭。
最终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裁定,改判付丽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人维持原判。
1995年12月15号上午,警方在深圳新安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随后张小健等1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但是此案中还有一个在逃人员,那就是邱敬易。
这小子当天跑了之后,跑到了河南安阳,很快就在一个武馆里,认识了一个叫龙朝阳的人。
两年之后,这两人来到了湖南衡阳,邱敬易弄了一张假身份证,以将传斌的身份,开始在衡阳混了。
随后他又从丰顺县老家,喊来了一个叫邱士博的亲戚,过来跟着自己一起混。
三个人开始在衡阳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有了点钱之后,邱敬易又拉拢两个人,一个叫欧阳春花,另一个叫周雪彪。
随后邱敬易列了一个黑名单,上面罗列了衡阳市很多生意人和政府官员,这些人要么有钱,要么有权,一共有三十多个。
邱敬易的计划是,把这些人全干一遍,挨着个的抢劫,搞到大钱之后,就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安稳的过完下半辈子。
1998年8月27号凌晨,邱敬易、龙朝阳、邱士博、周雪彪四人,来到衡阳市朝阳路的一户人家,用大钳子撬开了防盗门。
这家的男主人是个小老板,被邱敬易他们捅成了重伤,家里的三万多块钱现金也被洗劫一空。
这是他们团伙做的第一起案子,回去分完钱之后,第二天中午,邱敬易和周雪彪两人吃完饭,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两人发现这家茶楼的女老板长的相当漂亮,马上就起了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