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上海双面摧花恶魔陈小蒙(一)

案犯:陈小蒙

出生日期:1949年

籍贯:上海市

犯罪行为:流氓罪(强奸、轮奸罪)

这是一起发生在八三严打期间的案子,影响极为恶劣,当时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

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影响,主要是因为陈小蒙团伙的几个人,背景都很不一般。

首犯陈小蒙之所以被称为双面恶魔,也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

陈小蒙表面上是一个政法口的记者,对各种法律条文了如指掌,还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但他背地里却是个极其凶狠的魔头。

陈小蒙流氓团伙,对待女性的态度和方式,即便是放到今天来看,也是让人极度震惊的,更别说是在80年代了。

陈小蒙的家庭背景,非常不一般,他父亲叫陈其五,是革命老前辈,建国之后曾担任要职,所以陈小蒙从小就在上海市委机关的高级干部大院长大。

到了上学的年纪,陈小蒙去了上海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读书,学习成绩非常好。

由于当时的年纪小,身边的孩子也都跟他差不多,陈小蒙对自己的特殊家庭成份,并没有什么太大感觉,这种优越性,他暂时还不能理解。

一直到1957年5月份,发生了一件事,才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家庭给他带来的荣誉。

当时苏联苏维埃主席伏罗希洛夫访问上海,经过层层筛选,陈小蒙的大哥被学校选中,去执行一项光荣的任务,给大主席献花。

但是当天现场却出了意外,大哥由于穿了一条带补丁的裤子,主办方觉得有损国家形象,就临时换人了。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基本上所有的人都很穷,即便是高干子弟,也和普通人差不了太多。

到了1962年,13岁的陈小蒙发表了人生中的第一篇散文,被刊登到了《少年文艺》杂志上。

这篇文章一共有两千多字,主要表达的内容,是对祖国的热爱,对于他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水平已经相当不错了。

当年陈小蒙进入了上海市第五十一中学,随后又发表了一篇作文《我的理想》,在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奖,还被收录进了上海市中学优秀习作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