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醉醺醺的丁显,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一时难掩悲伤之意,借月抒情:
“枉我心怀高远,志荡八方,如今却大才难展,壮志难酬,明珠蒙尘...”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么就活成了这一副鸡零狗碎的模样...”
他出自建阳的一个山村,在村子里算是一个小有余才的地主。
建阳这个地方文风盛行,是集编着、雕刻印刷与出书的圣地。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方读书与认字的门槛相对于其他地方会低一些,所以容易出一些大儒与文士。
他又是出自小山村,根据当地的风俗,在下地干活儿的时候,家里的佃户农夫们都会喝些酒来解乏,耳濡目染,所以他自小就锻炼出一副不小的酒量。
虽说在国子监读书从不饮酒,可毕竟底子还在,这次在宋讷这充其量算是涮了个嘴。
本来想再喝些,借酒消愁也好,可看每次举杯时候宋讷都直勾勾的盯着他嘬腮帮子,一副心疼酒肉要送客的样子,他就识趣的告辞了。
“赔罪不成,又白混了一顿酒肉...”
丁显自嘲的想着,回到了住处。
看到他进门,夫人热情的迎了上来,接过他手里的袍子,又闻见他嘴里浓烈的酒气,赶忙倒了杯热茶递了过去:
“夫君先润润喉,妾这就给夫君烧水洗脚...”
丁显的夫人是童养媳,是丁显的爹在他五岁的时候替他迎娶过门儿的。
因为儿子要读书,丁显的爹想了想,咬牙买了个丫头,平常伺候读书与饮食起居,磨墨、铺床、做饭之类的活儿。
她是乡下人,她娘也没有文化,就随口起了个名字叫土球,听见了知道是叫她,能答应一声就成。
后来丁显读了些书,嫌土球这个名字不好听,就给改了,叫淑华,李淑华...
她比丁显大了八岁,一路扶持而来,如今三十三,正是熟透了的年纪。
等水烧好了后,李淑华就蹲下身子,替丁显除了鞋袜,温柔的替他洗着脚。
良久无声,直到用一张干布擦干丁显脚上湿水的时候,李淑华才有些糯糯的开口:
“夫君,我...我错了...”
“啊?”丁显一愣,随即有些好笑,又爱怜的捧着她的脸:
“这些话,你都说了好几天了,真是为夫的傻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