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重围的阿克什浑身被鲜血浸透,手里的宋刀上面,顺着两道血槽,血滴滴答答地滴在雪地上,很快就染红了一大片。
穆汗德也是浑身血染毡袍,脸上一道深深的伤口已经冻成了酱紫色,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倒是看上去满脸狰狞之色,平添了几分戾气,使得周围的空气仿佛也躲到了一边,让人感到一丝窒息。
四下里看了看,还剩下两千人左右,这是他们最后一点力量。古拉姆禁卫军和伊克塔重骑,死伤惨重,远处的厮杀声已经渐渐消失,说明已经没有活口在里面。
阿克什冰冷的脸庞,丝毫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他只是将手中的刀,撩起衣摆擦拭了一下,看了看,这是孟司令特意送给自己的,是在宋国501厂特制的,上面刻着阿克什的博格达王的徽章标志,一头展翅高飞的雄鹰落在博格达山的山顶之上,傲视自己的王国。
他的左右鹰卫,是宋国皇帝陛下的龙卫出身,曾是孟司令的警卫员,孟司令忍痛割爱,将这两个人派到他身边保护他,在无数次战斗中,这两名鹰卫就像自己徽章上的雄鹰的尖喙和利爪一样保护着自己,让自己从来没有受过伤,包括这次突围战。
枪弹打完,这两名鹰卫手中的破金斩就像大风车一样,围着自己转,牢牢护住了自己的两翼和背后,自己才能全身而出。他扭头看看自己的两名鹰卫,笑道:“金鹰、赤雕,可还过瘾?”
金鹰和赤雕,是博格达山的吉祥之物,也是草原大漠的真正主人,阿克什用这样高贵的称呼来给自己的鹰卫作称,可见尊敬之意。
金鹰血里呼啦的脸上,全然不见平日里的笑容,他一直对面的金兵说道:“迟早剁了这些金狗。不过王子,现在可不是过瘾的时候,咱们不能硬拼,大帅常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一直向北冲,就是临潢路,龙司令的地盘,只要过了落马河,就不怕。”
赤雕一如既往不爱说话,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意金鹰的意见。
穆汗德也点点头,这点兵力冲上去,是非常不明智的,和送死无疑。
眼看金兵重新整队杀回来,阿克什刀锋一指,大声道:“全军转向西北,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