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蹭饭,人情世故,闫埠贵还是知道的。
想到自己家中还有一壶掺水的酒,等会拿过去,就当作礼物送过去,作为邻居,他们不可能拒绝。
“烤鸭啊!我都没有尝过是什么味道,百年老字号绝对好吃。”
闫埠贵一回忆刚才闻到的香味,嘴里就忍不住分泌口水,让他不由自主的吞咽。
肚子也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他已经忍不住了,估摸了一下林家吃饭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正要回去拿酒。
身后突然传来易中海的声音。
“老闫,吃饭没?”
“嗯?”闫埠贵立即转身,看到了易中海、贾大富和贾东旭,更是注意到贾东旭手上的一块猪肉。
“老易,老贾,东旭,你们终于回来啦!哎呦,东旭,今天是什么喜庆的日子啊,还买了一块肉回来,看起来有两斤吧。”
贾东旭得意在闫埠贵面前,扬了扬手中的猪肉:
“闫老师,新鲜猪肉,两斤三两!今天我正式上班,自然要庆祝一下。”
“东旭,钢铁厂收下你啦?真是喜事啊!庆祝时,人越多越好啊,正好我收藏了一壶好酒,我拿过来当贺礼,祝你工作顺利。”
闫埠贵想到自己两毛钱的酒,而贾东旭的两斤肉两块多,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算计。
林家那边他也没有放弃,都有肉,两家一起吃,才是最大化。
有一家去不了,他就打包一下,毕竟他也“送礼”了。
“不是,闫老师,你想屁吃呢!你收藏的酒?不就是胡同口张家酒坊一块钱一斤的米酒吗?而且,你的酒,一半都是掺水的,这样的酒,我可喝不起。”
“我的猪肉可是两斤多,花了差不多两块钱,而你的酒,送给人也不会喝,想要吃我家的肉,你做梦。”
贾东旭如今当上娄氏钢铁厂的学徒工,是有工作的人了,整个四合院的年轻人里,就数他最出息了。
平时,也被贾张氏不断教唆,渐渐的,他也承认自己是四合院年轻一代的领头人。
现在,请他年轻都没有工作,也没有他这样的背景,他老早就看不起院子里的年轻一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