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名居民不忍直视,都纷纷别过头去。
此时,没人注意在黑暗的尽头,有一道庞然身躯,正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朝小区冲去,在其身后,跟着几十只摇摇晃晃的血尸。
……
坚固小房车内。
“既然夜魔那么恐怖,咱们为什么还要找它麻烦啊...”
林婉儿听完秦朗对于夜魔的描述,整个人都麻了。
速度快,力量大,防御高...除了眼睛看不见,其他属性基本都拉满了,无敌的存在!
“高风险代表高收益,夜魔最次也能掉落银卡,运气好的话,能掉出金卡甚至传说彩卡。”
“可是你不是说它很厉害,十几人组成的全副武装小队都拿不下它吗?”
“夜魔是很厉害,我也不弱,我们快到了,待会你就躲在车里开光环就行。”
房车拐弯进入玫瑰小区的停车位。
小区内灯光闪烁,偌大的空地上,几十只血尸正在疯狂啃咬着尸体,尸群中赫然趴着一只庞然大物,目测有两三米高,体重五百斤以上,光秃秃的身体由纯粹的肌肉线条组成。
“那就是夜魔...”林婉儿捂住嘴,眼睛瞪的比铜铃还大,她想象不到,面对这种怪物,人类如何取胜。
秦朗悄然熄灭车灯,拔掉车钥匙,单手提着黑刀斩金走了下去。
对付夜魔,他有很多方法,最简单的当然是用森林狼狙击枪远程爆头。
但他很想试试自己的战力达到了何种程度,最重要的是,近战击杀的奖励比远程要好的多,这是前世经过严谨测试得出的结果。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当双方距离还有二十米的时候,血尸们嗅到了不速之客身上的味道,它们丢下美味大餐咆哮着冲杀过来。
秦朗淡定地挽了一个刀花,横着一刀劈出——噗!
六只血尸被一分为二!
再出刀,又是五只被砍杀!
二十多只血尸,连秦朗的衣角都没摸着就被如数斩杀。
尽管秦朗目前没有掌握任何刀剑类技能,可凭借黑刀斩金的杀伤力和前世的战斗经验,斩杀这些普通血尸犹如吃饭喝水般简单。
“淅淅~”
“淅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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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魔吐着儿臂粗细的信子,缓缓转过身体面向秦朗。
它相比血尸,具有一定的智慧,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人类很强,需要小心应对。
秦朗甩了甩黑刀上的血水,率先一步迈出。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