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先锋营共计三千人,而在这三千人之中,有着一对身份特殊的父子。老子名叫刘启,四十二岁,从军近三十年,大小战事经历无数,可战功寥寥,连个伍长都没有混上,儿子叫刘义,十六岁,从军不过三年,这次是首次参加战争。
刘义与刘启并无血缘关系,十六年前,刘启跟随尚未封王的大将军南征北战,大胜回朝,途经一座村庄,就看见一名婴儿被随意丢在路边,哇哇大哭,刘启在村子中找了一圈,村内百姓早已逃难去了,空无一人,刘启心头一软,便将那婴儿带了回去。刘启识字不多,用一顿酒作为报酬,让乡中长辈给这婴儿取了名字。哪一年,刘启二十六岁,早已过了该成家的年纪,可一个没什么军功自然也就没什么赏银的小卒,又常年在外打仗,谁家爹娘会愿意将自家女儿嫁给他,本已打算孤独终老的刘启对刘义这个天赐之礼喜爱有加,将他视如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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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刘启被选为先锋营之一,而刘义则因年纪太小,加上没有什么作战经验,本没有被选中,可他担心老爹安危,仗着自己年轻力壮,偷偷与人换了名额,想陪着老爹一起攻城,也好有个照应。刘启对此本想大发雷霆,可看见爱子那期许的目光,又有些于心不忍,只好叹了口气,叮嘱儿子小心些。
清晨,距大军开拔还剩下不到一个时辰,作为打头阵的先锋营,李剑特命随军炊家子为他们准备好大饼卷肉。刘家父子在一块,刘义忙招呼老爹坐下吃饭:“老爹,难得一大早就见荤腥,快多吃些,马上就要攻城了。”语气轻松欢快,丝毫没有即将大战的紧张感。
刘启叹了口气,暗忖这小子没心没肺,不知轻重,伸手接过刘义递来的卷饼,佯怒道:“吃吃吃,就知道吃,别吃太饱,不然一会登城使不上全力!”其实刘启没有明说,他是担心待会儿子看到那血肉横飞、脑浆迸出的血腥场景,会将吃下肚的食物忍不住全吐出来。
刘义心知老爹作战经验远比自己丰富,点了点头,打算吃个八分饱便足以。
刘启见儿子吃的正香,低声说道:“傻小子,老子被选中做先锋也就算了,你这臭小子跟着凑什么热闹,先锋登城危险巨大,极易死人,你小子就不能安安稳稳躲在后面,给我老刘家留个种儿!”
刘义嘿嘿一笑:“孩儿这不是担心老爹么!再说了,老爹你打了那么多场仗,不也还好好的么,老爹放心,孩儿自有分寸。”
知道儿子担心自己,刘启只得叹息一声,叮嘱道:“一会儿登城之时,跟在老爹后面,别冲动、别逞能、更别害怕,你一旦怕了,那敌军的箭就好像长了眼睛似的,专盯着你射,记下了么!”
刘义点了点头,左看看右瞧瞧,突然在刘启耳边低声说道:“老爹,孩儿听说此次叛军之中,有大半都曾和爹一起共事过,假使咱们当中攻上城楼,攻破了清河城,老爹可会对这些昔日的袍泽下死手?”
这句话算是问到了刘启的心坎里,宜州叛军,本就是魏青部下,而魏青又是大将军昔年属下,宜州叛军曾与自己并肩沙场,虽不算相熟,可都是自家兄弟,如何能下得了手?闻言叹道:“毕竟大多都是曾经经历过生死的兄弟,又如何真能下得去手,哎,老子只管保命登城,之后的事,自有大将军拿主意。”
刘义听完,默不作声,一口一口啃着大饼。
过了好一会,刘启让刘义稍等片刻,回到帐中取来两身在水中浸泡了一夜的藤甲,将其中一套丢给儿子,说道:“登城之时,守军必定会用金汁、铜水、火箭阻挡,将这个穿上,也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