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进窝店里吃撒,我店里有凉拌白肉,肉蛋馄饨,自己做的腊肉,都好吃的很。”一个系着围裙的妇女看着侯小歌问,热情的迎了出来。
“好,就在你家吃了,好吃的都往上端,不过肉都要瘦一点,太肥的吃不了。”侯小歌也是顺势走了进去。
“要得,老板请坐哈!”
老板娘用抹布麻利的把桌椅重新擦拭一遍,然后赶紧招呼儿子帮侯小歌把马拴在门口的拴马桩上,自己则兴奋的跑进去让自己男人做饭。
侯小歌虽然几个小时前吃了一个羊腿,但他现在饭量大的出奇,塞个缝都能吃两三斤。
最先上来的是一壶当地山上产的土茶叶泡的茶水,还有一盘凉拌白肉,一盘红油猪耳朵。
侯小歌也没客气,抄起筷子就大吃了起来。
不到二十分钟,一桌七八个菜摆的满满当当。
侯小歌吃饭时也没让带路的小孩哥一起吃,主要是这小子有些埋汰,手都是黑的,这上桌自己都没办法吃了。
“老板娘,从我这捡一些菜,给小孩哥在弄一大碗米饭。”看着站在一旁咽口水的小子,侯小歌笑着朝一旁的老板娘喊道。
“哎!要得,牛娃今天算是遇见好人了。”老板娘热情的朝侯小歌一笑,然后让儿子看着侯小歌自己则去后面舀饭。
侯小歌也看了娘俩的挤眉弄眼,这是怕自己吃一半,骑马跑路了,不过几个大洋的事,他还没这么跌份。
摇着头笑了笑,继续品尝了起来。
吃惯了秦省美食,偶尔品尝外地的,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川省的红油,确实很好,综合了秦省青椒的香味,又自带辣味,这个天气吃确实驱寒,这也是山里人的特点。
不一会儿老板娘端着一个大陶碗,碗里面的米饭最少有半斤。
“来,把这个猪腿花给小孩哥吧!这玩意我不喜欢吃。”侯小歌指了指没怎么动的蹄花说道。
“要得!”
老板娘直接把一个大猪蹄放在另一个碗里,然后又挑了一些侯小歌拨到一旁的肥肉。
“牛娃,你来坐这边吃,不要站在老板旁咯!”老板娘端着碗把小孩直接拉到一旁。
这小向导是侯小歌在镇子外遇见的,正在到处抓老鼠,不过这里到处都是山,他追不上。
牛娃此时应该也是饿了,抱着跟自己脑袋差不多大的碗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来,牛娃,给你向导费。”侯小歌吃饱喝足,喊来在一旁舔着碗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