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江景辰收到了一封卷宗,上述记载了费兴仑一案的经过。
案情经过便不复杂,当年费兴仑屡次落榜失意,酒后不忿,写了一篇文章。
大意是抒发心中郁结之气,感叹怀才不遇。
多是些读书人的通病。
不知何故,文章在坊间传开,引得众多落榜学子共情。
随着文章知名度提高,许是有人眼红,便跑去衙门举报,说文章中有抨击朝廷科举不公之意。
同样的一句话,在百人眼中便能看出百种意思。
这便是古言与现言的差别。
江景辰可是知道文字狱的厉害。
虽说费兴仑的文章远没到那种程度,大周不似某个朝代,先帝也不似某位君王,但的确是造成了不小影响。
案子是当时的京兆尹亲审,当堂判处费兴仑囚三年,永世不得参加科举。
沈廷知起初并未干预,直至费兴仑被关押入狱,半个月后才亲自出面。
具体用了什么手段,卷宗没有记载,只是在最后更改了判决。
所查皆虚,费兴仑无罪释放。
江景辰看完卷宗,不自觉皱起眉头,轻叹道:“卷宗上唯一的线索就是名叫方鹏的举报人,时隔多年,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
青瑶闻言,询问道:“公子是在怀疑什么吗?”
江景辰点头道:“抨击朝堂可不是小事,且文章中说是牵扯到科举不公......如此案件,京兆府那样的衙门,府尹断案必然慎之又慎,怎会轻易更改判决?”
京兆府尹先是判定费兴仑有罪,都已经将人关进大牢,之后又改判。
不是不行,只是太过奇怪。
需知京兆府与别的衙门不同,历任府尹都是人精,不可能看不清案件的影响。
府尹亲自审案,且当堂就下了判决,仅此一事便透露出不同寻常之意。
沈廷知作为礼部侍郎,按理说牵涉科举不公,理应回避才会。
亲自出面又是为了哪般?
案件从始至终都只在京兆府,哪怕是发展到后来有众多落榜学子齐喊不公,也没能引得先帝重视。
甚至于三法司任何一衙都不曾出面。
以至于到最后,区区四品礼部侍郎,就将从三品京兆府尹判的案子给翻了。
玩呢?
沈廷知当年可不像现在这般,凭什么能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