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逍遥轩内,宾客众多。
可无论在场多少人,他们的神色基本上是一般无二,除了个别没文化的……
崔朗便是其中之一。
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稳操胜券。
他倒也不是盲目自信,而是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清晰的认知。那就是到场的众人,并没有什么着名的大佬猛人。
毕竟逍遥轩刚刚开业,也就是凭借幼薇姑娘的名气吸引一些人前来。
这诗会参与的人虽多,档次却未必足够。
起码刚才是这样的。
但谁能想到,半道杀出个程咬金……一首《将进酒》,直接把崔朗整懵逼了。
这样的诗作,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
反正崔朗绞尽脑汁,思来想去,或许自己一生也写不出来这样的作品。
一方面是天赋的原因。
虽然崔朗能够在此间众人鹤立鸡群,可是写诗的水平和天赋,离真正的名家还相去甚远,更何况他不可能浪费太多精力于此。
写诗,只是为了扬名罢了。
哪怕是崔家嫡系,也是有着纷争,名声越大,自然越受家族重视。
这名望,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能力。
若是以诗作在长安扬名,也是个不错的渠道,可万一被当做垫脚石……
自然算不了什么好事。
这才是崔朗想不明白的地方。
他并未看见名家,那岂不是说明,有人在此写出如此佳作,把他踩在脚底下?
“这怎么可能……”
崔朗咬着牙,脸色忽然变得难看。
毕竟方才众人吹捧,已经让崔朗有些飘飘然,结果直接跌落谷底。
哪怕崔朗的诗作,依旧比其他人更胜一筹,但站得越高摔得越痛。
他的感觉,才是最为清晰的。
只见其目光灼灼,眸中隐藏锐利锋芒,想知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很快。
在幼薇姑娘的念诵下,将进酒已经到了末尾。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随着末句落下,在场众人皆是神色一凛。
从头到尾,酣畅淋漓,激情澎湃,饮酒一杯,傲然天下问英雄。
便如诗中所言。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与如今场景颇为契合。
他们甚至下意识的喝了一杯半步逍遥酒,这酒足足一贯钱一壶,比别家的美酒贵了数倍之多,此刻也不值一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