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无可厚非。
但许国利不是这么想的,他觉得,其中有55个平方是属于自己的,加上女儿的,他应该有110个平米。
因为女儿还未成年,自然她的名额是他这个当爹的拿。
当时来惠利拿了一大一小两套房。
小的先拿到,他们一家三口先搬进去住了,也就是事发的凶宅。
大的那套要晚一些拿到,许国利一直在等着房子,他觉得那套房子应该属于自己。
他打算着等拿到房子,把房子卖了,再去股票市场搏一把。
当得知来惠利把大套登记在自己名下时,他终于爆发了:
“你为什么要把房子都写自己的名字?”
“这有什么问题?本来就是我家里拆迁,房子不就是我的?”
“我跟女儿也有份,那个大套,应该写我的名字。”
“什么你的我的,我们不是一家人吗?写谁的不都一样?”
按来惠利说的,都是有一家人,写谁的都一样,那写许国利的也可以。
但问题是,她知道许国利一有钱就想去回本,所以她绝对不能再让许国利拿到家里的一份财产。
这件事让许国利愤愤不平了好久,他回老家的时候,还跟自己的兄弟姐妹抱怨,说半路夫妻果然不是一条心的。
就问,你早干嘛去了?当初为了跟来惠利在一起,可差点把原配掐死,你都忘了?
其实来惠利的做法也没有错,毕竟她也是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打算,房子要真的给了许国利,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但在许国利看来,来惠利这么做,一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二是防着自己。
不过房子已经登记好了,想改名也不太可能,何况来惠利也不会同意。
于是许国利又心生一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