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曹爽的明悟,曹府乐舞的品质

雅乐舞的机构名为“太乐署”又曾名为“太予乐署”。

俗乐舞的机构在西汉时有“乐府”,东汉时有“黄门鼓吹署”,曹魏时有“清商署”。

“太乐署”在汉初就已经设立了,是管理演奏雅乐舞的“正统”机构。

雅乐雅舞,主要是沿袭周代的乐舞,用于祭祀,朝享射仪,官有太乐令丞,是太常(掌管礼仪祭祀的最高官员)的属官。

到东汉,“太乐署”改名为“太予乐署”,官名太予乐令,仍属于太常卿领导。太予乐令下面有员吏二十五人,乐工和舞人三百八十人。

汉代对于雅乐舞人的选拔,有极其严格的条件,首条是“卑者”之子不能参加这所谓“神圣”的祭祀宗庙的舞蹈行列,只有二千石到六千石俸禄的高官,关内侯到五大夫爵位的亲生嫡子,オ有资格参加。

年龄要在十二岁至三十岁之间,身高要五尺以上,容貌要端正,身材要优美,具备了以上条件,才可以为舞人。

选拔舞人的条件,是汉代大乐律所定:从“‘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酬”来看,这“律”是根据封建统治阶级严格的等级制度而制定的。

“雅乐”“雅舞”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所专有这种乐舞的演奏,是为了阶级的功利目的,因此“太乐署”这个机构为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所保留重视。

“乐府”正是和“太乐署”相对的一个官署,专管俗乐俗舞。

“乐府”在秦代已有,汉武帝时扩充了乐府的人员。收集全国各地的民间歌舞,加以编制和演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官廷中的享乐,其次,有的部分用于郊祀。官有乐府令丞,属于管理皇室财物和供养的少府领导。

乐府在西汉末年被罢,东汉时期又被改名为“黄门鼓吹署”,是东汉的俗乐舞机构,因出入于皇室为官廷服务,所以称为“黄门鼓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