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夷洲(台湾)“税王”

排湾族部落的人生产除了自用之外,还要将生产、捕猎得来的很大一部分交给部落中的头目、贵族作为租税,这也是山夷人部落当中少有的,

但是在海对岸的中原之地却又是很普遍,但在如今的夷洲(台湾)却还是不能全部铺开中原的赋税之法,还需要等他们完全将夷洲(台湾)控制在手中才行啊!

狩猎分团体狩猎和个人狩猎两种,但在观念上猎物属于某几家贵族所有,因此猎获之物必向猎场所有人交纳猎租。

贵族中的部落头目,拥有农田及宅地,可享有特权;有税收,如土地税、猎税、山林税、水源税等,顾裕听张樱说着,心道这土地税他们江东也是有的,但是这猎税、山林税、水源税却却是他们江东所没有的,

这排湾族的头目可是比他们的陛下狠多了,什么税都要收,恐怕这便是夷洲(台湾)各部落中的“税王”了吧!

东吴赋税制度总体上继承汉制,但对汉制又有所创新。根据其征收标准和征收物不同,可分为租、赋、算、税四大类。

“租”主要为田租,按田亩多少与产量高低相结合的办法分等级征收,以实物缴纳为主;

“赋”主要有算赋、更赋,计口征收,所纳多为钱币;

“算”主要有算缗、算赀、户赋,主要是对商人、手工业者、居民等征收的财产税,多按财产的多少分等征收,用钱币缴纳;

“税”主要有关税、盐铁税或专卖、酒税或专卖、市税等杂税,一般按货物的数量多少征税,以征收钱币为主。

他们东吴朝廷对年龄高者的家属、残疾者,当发生天灾、天子登基等情况时减免赋税,这些减免措施或多或少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促进了农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