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爽不以为意的道:“今日为初伯、兰石庆功便不要有平时那些适度的约束了,叔平要喝几石便喝几石,只要他能喝得下去,便让他喝罢。”
而有些人则不以饮酒出名,但是酒量也在石以上,如东汉末年的大文学家蔡邕,女才子蔡文姫的老爸,据说也能喝一石,只不过经常喝醉,一醉就躺在路上,被称为“醉龙”。
淳于髡是战国时期的人,齐威王和他聊天,问他能喝多少酒,淳于髡说,我的酒量说不准,有时候喝一斗就醉,有时喝一石也行,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朝廷赐酒,战战兢兢,一斗就不胜酒力了;如果是正规宴席,宾客应酬,能喝二斗;如果不拘礼节,男女同席,再加上堂上灭灯(比现在的黑灯舞会还暗),那么,我就能痛饮一石。
这是位情绪型的酒徒,放松的环境,加上色的媒介,方能超常发挥。
一石的“石”,按以前的老秤计算,有160斤之巨,哪怕照汉代的度量衡计算,也有120斤之多。
如上所云,古代的酒只是类似酒酿的低度酒,但是,即便是酒精含量为2%~3%的低度酒,喝上120斤也相当于4、5斤烈性酒,古人何以有如此酒量?
有人认为,这是古今度量衡的不同。叶适《石林四笔》说,汉制的石,折合成宋秤,只有19斤多一点。即便如此,一石米酒也相当于将近1斤白酒,更何况19斤液体装进肚子,也不是闹着玩的。
其实,古人“海量”之谜,在于概念的混淆。
古代的酒器有多种,其中常用的叫“爵”、“斗”等。
爵是一种小酒杯;斗,就是种较大的酒器而已,《诗经?大雅?行苇》有句云:“附以大斗”,斗就是一大杯。
“斗”又是一个度量单位,汉制为12斤,于是,基本概念产生混淆,一斗(杯)酒成了12斤酒。
至于“石",原本和酒器毫不相于。
但是,既然量具10斗等于一石,那么,喝10杯(斗)酒也被叫做喝一石了。
如此一算,便恍然大悟。所谓一石酒的量,也就是10大杯酒,而且是低度酒,至多也就是10来瓶啤酒,酒量好的汉子,不在话下,但这也只是猜测,也有可能他们真的能喝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