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村庄!
既然这里终年被浓雾笼罩,那就叫它“雾村”好了。
似乎是察觉到了他们的到来,一个腰间佩剑的男子,从村子里走了出来。
“你们是什么人?是来旅行的吗?”
这男子长得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活像个人贩子。不过,老金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能遇到活人,就已经是万幸了。为了打消对方的戒心,老金故意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
“啊,是啊!我们迷路了,走了好久,才找到这里!请您帮帮我们吧!我们会付钱的!”
“……原来是迷路的旅人啊。这雾野的雾太大了,经常有旅人迷路。以前也经常有人误打误撞地走到这里……进来吧,我们雾村的人,还是很好客的。”
看来,像他们这样迷路的人,还真不少。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找到落脚的地方了。
“太感谢了!薇妮娅,克劳迪,我们进去吧!”
“呼,终于可以放心了,这下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都怪我不好,不该抄近路的。”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吃了不少苦吧?我带你们进去吧。”
这男子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心地还不错,还挺热心的。
在男子的带领下,老金一行人走进了雾村。
“你,还有那两位姑娘,再加上那只鸟,就是你们全部人马了?”
“啊,是的。请问,村子里有旅馆吗?”
“有一家,价格有点贵,不过条件还不错。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再加上这该死的雾,所以经常有旅人来这里投宿……最近生意不太好,我还想着要不要关门歇业呢,没想到你们就来了。”
——嘿嘿嘿。
男子说着,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难道,他很高兴看到他们?
“贵点就贵点吧,反正我们现在也别无选择。说起来,你们这村子,平时都靠什么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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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一边打量着四周,一边问道。虽然这村子规模不大,但房屋却不少,而且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种满了蔬菜瓜果。不远处,还有一个农夫,正在田里辛勤地劳作。
总的来说,这里和其他的乡村,也没什么区别。
只是,这浓雾,给这里增添了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
“我们这里的人,平时就种种地,打打猎,偶尔也会采些草药到外面去卖。当然,接待你们这些迷路的旅人,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到了,前面那栋二层小楼,就是旅馆,怎么样,看起来还不错吧?”
“嗯,看起来还不错。”
薇妮娅和克劳迪也对这家旅馆表示满意。
在这种穷乡僻壤,能有一家二层小楼,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看来,今天晚上,他们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大哥!我带客人来了!”
男子扯着嗓子喊道。话音刚落,一个满脸络腮胡,长得五大三粗的壮汉,便从旁边走了过来。这壮汉长得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活像个虐待动物的变态。
“这鸟,就交给你们了。它吃煮熟的干草,没问题吧?”
“啊,没问题,交给我吧。谢谢啊。”
原来,他是旅馆的伙计。
老金连忙放下背包,把奎尔斯交给了壮汉。为了防止他虐待奎尔斯,老金还特意给了他两个库珀的小费。壮汉接过钱,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大黄牙,然后便牵着奎尔斯,朝马厩走去。
“大哥还没下来,你们先进去吧。”
——吱呀。
壮汉推开旅馆的大门,老金一行人走了进去。旅馆的内部,倒是比想象中要干净整洁。
“大哥!来客人了!一个男的,两个女的!”
“什么?来客人了?”
一个中年男人,急匆匆地从二楼跑了下来。他应该就是这家旅馆的老板。
老板上下打量了老金一行人一番,然后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
……这老板,长得也太磕碜了吧?
难道,住在这鬼地方,都会变成这副尊容?
“那就麻烦老板了。”
老金也笑着和老板打了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