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坡度不大,我爸慌死了,也没空再管那些人和山火,他见我伤到了腿,抱着我就往山下诊所冲,还将山上发生了火灾的事情告诉了见到过的所有人。”
“我左小腿骨裂,身上也有很多小石子和树杈子戳的伤口,所以我就在家里养伤了。反正后来从我爸那里听说,等听到通知的人组织上去救火的时候,整座山都烧起来了。最后警察也出动了,连带着群众一起,才保住隔壁的山,就算那样也被牵连着烧了一小半呢。”
“那场火烧了整整三天,据说晚上的天空都是火红火红的。”
“……”
如今整个青江市的各大山体前都用横幅或者粗体字写了标语——“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还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也不知道跟那年的那场大火有没有什么关系。
蔺遥的脑海中已经自动脑补出整座山峰在熊熊燃烧的惨烈景象了。
她能想象到整个山林被笼罩在一片末日般的炽热与混乱之中的场景。
也能想象出各种飞鸟在惊惶地逃窜,不同种类和大小的野兽在四处奔命。
它们的眼中或许充满了恐惧与无助,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宁静与和谐的大自然会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最后只留下满目疮痍和无尽的惶恐。
而起因不过只是个小小的、没被熄灭掉的烟头……
真是既讽刺,又作孽!
气氛有一瞬间的沉寂,天色也彻底暗了下来。
注:我想再次强调哈,捕捉野生动物是违法!违法!违法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自百度科普!)
最后——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