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90小时跑600公里实在太恐怖,组织者也怕跑死人。
于是,就采取了折衷的方法,办了一个小半程的比赛。
36小时跑246公里。
1983年,一个英国人在希腊举办了这个长跑比赛,名为“斯巴达超级马拉松”。
当时有人类学家预测,30小时能跑完就是极限,人类的身体不可能超越这个极限。
结果,第一届“斯巴达超级马拉松”,一个叫库罗斯的年轻人仅用了不到22小时,就跑完了246公里。
冠军冲过终点线后,接过一杯清水,淡淡说:我感觉还能再跑回去。
说明他还有余力。
只是第一次参加这么长距离的长跑,没有分配好精力。
果然,次年,1984年。
库罗斯又以20小时25分钟打破自己的纪录,将成绩提高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回想2000多年前的“菲神”,身为军队通讯兵,脚力必然不差。
90小时跑600公里完全可行,说明希罗多德祖师爷没有骗人。
这项测试一出来,震惊了整个科学界和运动界。
很多科学家深入研究,发现人类的超级长跑能力,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越了人类自己的想象!
在此之前,科学界关于人类的身体结构,有一个“耐力跑假说”。
人类学家认为,我们的身体结构非常适合奔跑。
至少有三大利器,是其他动物没有全部具备的。
一是臀大肌和足弓。
这是人类身体的两大两大减震器。
跑起步来,至少比黑猩猩节省75%的体力。
二是耳朵中的一个半规管。
这个半规管,相当于人肉陀螺仪,能够帮我们在三维空间中保持平衡,协助奔跑中的平衡性。
第三个则是人类身体上最大的器官——皮肤。
经过无数年的进化,人类身上绝大部分皮肤都已经蜕去了毛发,非常适合散热。
长跑中身体产生的热量,可以非常快速地散发出去。
汗腺可以通过皮肤的毛孔,将体内的盐分作为散热剂排出,是人类独有的体温调节方式。
陆地上其他动物极其少见,只有不缺盐的海洋生物有这个特征。
因此,一般做苦力的人,都喜欢吃重口味的饭菜。
若是做苦力的饭堂做得清汤寡水,哪怕肉再多,工人都是要开骂的。
吃的盐不够,随便出一身汗,身体就会乏力,根本干不了活。
这三大利器,在此之前人类学家只是推测。
直到超级马拉松比赛出来之后,才算是真正验证人类这个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