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他在全国推行青苗法时,在实际执行中暴露了许多问题。
首先,利息并不低,最高可达三四分,而且不能随借随还。
其次,当放贷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和政绩考评指标时,地方官吏就会以权力强行放贷,让本无需要的老百姓也要借贷,以增加业绩。
光以上两条,青苗法就变成了地方政府放高利贷的苛政。
相比起来,民间借贷是自愿行为,可随借随还,还不了还能拖欠一些时日,比起青苗法反而更有优势。
苏轼不仅上书直陈新法弊病,还利用所长写诗反映问题。他的组诗《山村五绝》,就集中反映了新法实施后对农村造成的危害。其中一首七绝就描述了青苗法的危害:
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
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手持竹杖藜草裹饭匆匆赶路,借贷来的青苗钱转手就已花光。农村的孩子们大半到城市游荡,他们学会了城市的语言,却荒废了农耕生产。
论官位,苏轼在当朝宰相王安石面前,不是一个等量级的,还远远不够看。但苏轼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是大宋朝最顶流的文艺明星。在当时,他写的诗词恐怕比周杰伦的歌还要流行,绝对风靡大街小巷,以致家喻户晓。
苏轼如果只上几个奏折,给皇帝写几个内参,王安石只是微微一笑,未必会放在心上。但苏轼的诗,相当于顶流网红在互联网上发了一篇阅读量破千万的帖子,这影响就闹大了。
王安石出离愤怒,于是安排御史上书弹劾苏轼。苏轼自请外放,被授予杭州通判。这对苏轼来说,应该属于提拔重用。
通判的全称是“通判州事”,相当于副知州,且有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的权力。苏轼在杭州三年,配合杭州知州,为杭州人民做了许多实事,比如为杭州治理水旱蝗灾,开挖六井解决老百姓饮水难问题等等,得到了当地百姓的拥戴。
公元1074年秋,苏轼调任密州(今山东诸城)知州,妥妥成为主政一方的地方大员。在这里,他抬头遥望中秋明月,思绪纵横天地人间,创作了令“余词尽废”的中秋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