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抬手又是一鞭子,这次却一点都不疼,回头一看,是陈歌替我挡了这一鞭子。
“他新来的,不懂事。”
“哦?可是在狩猎之前,他可是看见你的道歉方式了啊,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况且,不知道举一反三吗?”
狩猎之前……陈歌是被邦尼扔进来的,他做的一件事就是舔徐末的鞋面。
“我知道怎么做。”
陈歌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看来江先生的学习能力很强啊,那就给大家展示一下吧。”他再次伸脚抬起了我的下巴,这一次,我伸出舌头,舔了舔他鞋面上的珍珠。
“嗯,看来是真的学会了。”他满意道,“可以了,快回去吃饭吧。”
经过了这个小插曲,桌上的人都埋头吃饭,没有人敢质疑自己盘子里或者碗里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因为不管是什么,都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倒不如就把它当做是一道美味的菜肴,这样还不至于让自己太过恶心。
我吃着盘子里的刺身,鱼的味道和刚才血腥味道混合着在我的口腔里扩散,我知道,我们吃的,绝对是人。
主食过后,服务生给每个人的杯子里倒了一杯酒,可光看液体的浓稠度和颜色,就知道是血。
“来,cheers!”徐末举起酒杯。
所有人站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杯子,男人们的喉结不停地滚动,我也不例外。
我是第一个举起酒杯的,“Cheers!”
紧随其后的是陈歌,然后是贝婪和贝妄,不过他们可没我这个意思,不知道是谁开口了:“林小姐,可以和你交换一下吗?”
林念有些紧张,但还是答应了。
“贝先生,可以和我换一下吗?”
“哦?江先生也想换?”他笑起来,“这样吧,你猜我是谁,猜对了,我就跟你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