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密切的关注着欧洲战局中每一处细节的华夏,在注意到飞机的新用途后,迅速开始了相关研制工作。
凭借着良好的基础,很快就设计出了自己的,适合空中作战的新式飞机,并从1915年开始陆续装备部队。
而在此前,国防军陆海军的航空队所装备的飞机,皆是以侦察和观测作为主要任务,其性能当然也是与之相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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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国防军陆军航空队得到的作战飞机,主要有两种机型,皆采用双翼布局。
一种为A-1915型单发单座战斗机,主要用于执行空战和巡逻任务,驾驶员座舱前装有两部点30口径固定机枪。
该型机的最大起飞重量为910公斤,机头装有一台200马力8缸V型活塞发动机,最大飞行时速195公里,最大续航里程420公里。
第二种机型为B-1916型单发双座轰炸机,可遂行轰炸和侦察任务,串列双座中驾驶员在前,观察员在后。
机头装有一台400马力12缸V型活塞发动机,最大飞行时速180公里,航程700公里,最大起飞重量2,050公斤。
B-1916型的下机翼装有炸弹挂架,可挂300公斤炸弹,飞行员座舱前方装有一部点30口径固定机枪,观察员座舱处则安装了一部相同口径的活动机枪。
而海军航空队装备的作战机型,除了陆基飞机外,还包括了可进行鱼雷攻击并行侦察任务的,N-1916型双翼单发双座水上飞机。
最大起飞重量为2,300公斤,装有一台400马力12缸V型活塞发动机,最大飞行时速165公里,航程750公里。
该型机的总体布局和机枪配置,与B-1916型极为相似,最大的区别在于起落架换成了浮筒,炸弹挂架还可投放鱼雷,机身结构也更加坚固。
总而言之,国防军最初装备的这几型作战飞机,性能在当时皆属世界最先进行列。
能有这样的高起点,除了基于此前在民用航空业的积累,更是源于华夏上下再也不愿沦为落后者的决意和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