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你们想干嘛,看着我大解吗?那你们的癖好可是够独特的啊。”
大个约翰站在茅厕前,一脸厌恶的看着跟着他的那两个男人,这两个人已经跟了他好几天了,干什么都跟在他一旁。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这群人还控制了他的妻子、岳父并且整天在他的几个好友家附近转悠。他们似乎跟当地的贵族和治安官达成了某种协议,以至于一小队带有刀剑盔甲的陌生人在镇子里来回走却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而这一切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在找到拜伦的财宝之前消息被泄露出去。
是的,约翰最后还是告诉了他们拜伦的藏宝地的位置以及周围的部署。他藏宝的地点在那个曾经被他占领的强盗营地的附近,他在那里留了一小支由老兵组成的部队,作为雇佣兵服务于当地的领主,并且为牡丹团训练新兵。拜伦很聪明,他的藏宝地隐蔽到不会被这些不知情的士兵们发现,但距离也刚好在这队士兵的巡逻区内,闲人不会误打误撞的发现宝藏,因为贸然闯入这里会被当做偷猎者抓捕。
但是约翰知道这个营地的部署情况和巡逻周期,也肯定哪怕是到了现在那里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所以这些人从约翰这得知了关于拜伦藏宝地的所有讯息,并且马上派出了人手去寻找。铁门没有钥匙,但是大部分箱子都可以采用更直接、暴力的手段打开。即便打不开,铁门也可以连箱子一起带走。(显然约翰隐瞒了那个箱子的细节,那几个箱子里面装着上万枚银币、银锭以及许多用来增加的重量的铅块,以保证没有钥匙的人很难运走这些箱子)。
但是不管怎么说,约翰都透露了自己发誓要带进坟墓的秘密,他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那位帮了他许多的大人承受巨额损失,这罪行足以让他被绞死几百次。
那两个人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会之后,他们决定守在门口,不跟着约翰进去。
“这些混蛋,他们甚至不让我离开我的酒馆,还让我关了门,这些可恶的家伙,他们的主子到底有什么本事能做到这些?”约翰一边低声骂着那些人和他们背后的主使者,一边脱下自己的裤子。“提夫,就算拜伦以后要杀了我,我也一定会在那之前宰了你!”
但就在约翰准备蹲下的时候,他却在茅厕的角落看到了一个很小的人影。那个孩子他认识,他是个有些调皮的孩子,他父亲是镇里的皮匠,和约翰关系不错,平时也总来酒馆里喝酒。
“谁?”约翰明显被吓了一跳,他最初以为是那些混蛋也跟了进来,但很快他就发现了那是一个小男孩,身上的衣服上满是尘土。
“对不起,约翰叔叔,你能让我在这躲一会吗?我和朋友们偷吃了家里的鸡,现在我爸爸要揍我,您能让我躲到他消气之后再回来吗?”小男孩怯生生的问道。
“小山姆?你怎么会在这?这后面是院墙,而且是石砌的。”约翰很疑惑的问了一句。
“您家的院墙上漏了一个洞,一直通到这里,我个子小可以钻过来,和那些大孩子玩的时候我总躲在这,没人发现的了我,就是有点臭。”山姆虽然有些调皮但是倒是挺诚实,并没有隐瞒什么。他还用手指了指墙角,那里确实有一个不明显的洞,平时那里会放一个桶子,所以约翰一直没有发现。
“太好了,命运没有抛弃我!”约翰兴奋的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从怀中摸出一封信。那封信在那群混蛋来了之后他就偷偷找机会写好了,但是一直没有机会将其送出去。
“山姆,好孩子,把这封信还有着几个钱交给你父亲,他识字,知道该干什么。”约翰解下钱袋,把袋子和信一起交给了山姆。
“可是他会...”
“我知道,但是他看了这封信之后绝不会揍你,我保证。快去吧,孩子,除了你父亲,千万别告诉其他任何人,尤其是那些在街上乱逛的家伙。”
山姆拿起信从墙角钻了过去,而约翰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
半个月之后
南方的森林中,狩猎用的营地已经建起,差不多有三十人带着弓弩长矛满心欢喜的聚在这里,他们展示着自己的猎物,炫耀着自己在这次狩猎中取得的成果。而在营地的不远处,受拜伦之名管理这一带的艾雷恩全副武装的站在高坡上,手持维基亚弓箭,等待侍从为他拾回猎物。
“大人,您刚才那一箭射的很准。”
那名侍从恭敬的为艾雷恩献上了一头幼鹿,这个小家伙的母亲在刚才被狩猎队捕捉到,而它自己也没能多活多长时间。
“很好,我已经有很久没用弓了,看来我的技巧没用退步。对你们来说可能不太好理解,但是作为一个维基亚贵族,用弓和骑马一样重要。”艾雷恩满意的看了看侍从奉上的猎物,之后将弓箭收起,和几名侍从一同返回到营地中。他们会在黄昏之前返回,但是在那之前,艾雷恩会让跟随他一起出行的厨师帮他料理好这头小鹿,将它变成一顿美味的烤肉大餐。而那头大的,则可以成为接下来几天餐桌上的上等美味,无论是肉还是内脏都很能做成不同的菜色,不管是自己享用,还是用来招待贵客都很合适。
“我们好好吃一顿,之后我深入森林一些,今天我们最好打一头野猪回去,腌制好之后和我收集的那些酒一起送到维鲁加去。拜伦大人、雅米拉还有其他人现在都在城里忙得不可开交,没时间打猎,他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