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胡安国二人,拿着《国朝礼记正义》去见朱铭。
朱铭翻开快速阅读,不断用笔进行批示。他对《礼记》研究不深,纯粹是凭借个人思想来圈点,读到“内则篇”时直接写下六个字:科举不考此篇。
站在旁边观看的孟昭和胡安国,顿时愕然对视。
让他们更惊讶的还在后面,朱铭连续写下好几个批注——
“此陋习也,不必沿袭之。”
“此愚孝也,当因事而异。”
“此举有违礼之本意,为父母者不可一意孤行。”
“此言大谬……”
胡安国说话都在哆嗦,劝谏道:“太子殿下,批注经典不可凭个人好恶。”
朱铭放下毛笔,说道:“这篇的精彩之处,是记录先秦的日常饮食起居习惯。世易时移,如今怎能照办?就拿这句来说,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放眼当今天下,有几个女子遮面出门的?”
胡安国说:“经义乃正礼,世俗乃权变。”
“你也说需要权变,既然权变了,就该批注在上面,”朱铭说道,“否则就有那穷学究、书呆子,按照《礼记》不合情理的内容去做。又或者后世学问变得死板,以《礼记》来严格约束女子,不准女子抛头露面见人。礼发乎情,不合情便不合礼,更是不合天理!”
胡安国欲言又止。
朱铭说道:“这里还有士大夫的规矩,先秦时候并不富庶,稀粥也是士大夫的饮品。你家里来了贵客,会用稀粥做饮品招待客人吗?”
胡安国说:“不会。”
朱铭又说:“一些禽畜的内脏,对人有害不能吃。那是先秦的烹饪之法不足,而今还不能吃吗?比如鸡肝、鸭肠,《礼记》就说不能吃,伱还拿这个去约束百姓?”
胡安国道:“能吃。”
朱铭继续说:“先秦的士大夫,有脯就不能吃脍,有羹就不能吃胾,只能二选其一。既是合理搭配食物,也是在避免浪费,你若平时吃饭,会严格遵守此礼吗?”
“不会。”胡安国摇头。
朱铭说道:“对于士大夫的约束,读书人知道权变。可对于女子等弱者的约束,有些读书人却会当真。严于待人、宽于律己,此人之常情也,不可述之文字而长此风气。”
在“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这句后面,朱铭批注道:妇非犯七出之例,父母不可出。偶有言语顶撞,不算不顺父母,人非草木哪能时时恭顺?
又在“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后面批注:强扭之瓜不甜,可酌情判其和离。
胡安国看着朱铭的种种批语,他很想把整篇正文内容,直接从《礼记》当中给删掉,因为已经被批注得面目全非。
朱铭说:“我的批语全部保留,印刷之时加一句‘太子曰’,有什么骂名我可以担着。”
“是。”胡安国只能照办,换成别人他还可以辩经,面对太子这经实在没法辩。
胡安国心中感慨:元年春,王正月,果真是新朝新气象啊。
不仅是《礼记》和新朝礼仪,还有公文名称和格式,全部都进行了统一。
就连大写数字,以前用五花八门的同音字表示,现在也官方统一为壹、贰、叁、肆、伍……官员若敢乱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就扣工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