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
第二天,篝火早就熄灭了。
赵传薪是被干饭叫起来的。
山羊起来的早,本能的开始吃草,慢慢就要走远。
干饭察觉到了,立刻就给赵传薪示警。
赵传薪睁开惺忪睡眼,摸摸干饭脑袋:“等回去给你加餐吃肉!”
然后提着依然发光的明灯花,趁着天色还未大亮,开始赶着羊下山。
明灯花,指路明灯,可比指南针靠谱多了。
干饭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山羊后面叫唤蹦跶。别看好像玩闹,还真慢慢赶着山羊往正确的道路上走。
“咦,似乎唤醒了某种血脉,触发本命天赋。”
赵传薪看的啧啧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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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这并非猎犬,也非土狗,而是一条——牧羊犬?
再看干饭的毛色,和后世的边牧不大一样,但是耳朵和脑袋的形状,相似度还是挺高的。
边牧也是由其它牧羊犬培育出来的,难不成干饭是边牧的祖宗?
比来的时候还顺利,要快上许多,天色大亮的时候,赵传薪已经走出了老鹰沟。
顺着山沟,一直往下走。已经用不上明灯花了。
等到了山根下,他看到了几个起大早在山底下等待的鼻涕娃,其中就有德福和赵宏志。
赵宏志看到了赵传薪和山羊,高兴的喊:“我叔回来了,找到羊回来了!”
德福诧异。
真让他给找回来了。
其中那个家里丢了羊的鼻涕娃,开心的转头就跑。
因为赵忠义和赵传薪交好,所以赵宏志觉得赵传薪也是他的亲人。自己家人厉害,他具有荣焉。
“叔,这是豹子皮么?”
“对。找山羊的时候,叔我正走着,忽然从树上扑下来一头豹子。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着畜生竟然敢偷袭,登时大怒。稳扎了一个马步,腰马合一,两条棒子一用力,将畜生举了起来。顺势,丢出去砸在了树上。
这畜生虽然也有一身蛮力,但是也被砸的眼冒金星。”
一群娃子听的出神,一个个眼睛发亮。
小孩子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