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速度非常快。
就好像是平时已经演练了无数遍。
而且,人数还不多。
一声令下所有人都能听见。
这就一支精锐之中的精锐。
夏侯惇也很奇怪,嘴里微微的呢喃着,“潘凤是从那儿搞来的这支精锐。”
以夏侯惇的经验来说,这支精兵可以扩军到五千一万人。
扩军到了五千一万人之后,照样够打。
而潘凤为什么不扩军呢?
因为,养不起。
这五百人,整天就让潘凤焦头烂额了,他离开高唐的时候,还宰了几个高唐大户人家。
但他又不能直接的掠城,毕竟他现在一个好人的形象。
要是直接掠城的话,他苦心经营起来的形象就全毁了。
他从整个高唐收刮来去钱财,就养五百人都快养不起了。
一个县城都养不活这一支五百人骑兵。
更被说扩军到五千,一万人了。
这是精锐,他们的锋利是普通士兵俸禄的五到十倍,虽然是一支五百人的军队,但是在军饷支出上,就超过了一支万人军队。
其次,战马是最好的战马。
每天的一日三餐都是荤素搭配的。
而潘凤自己每天都只有二餐而已。
这么好的待遇,潘凤自己都想要过去当兵了。
如果,他花费了这么多的养出来的军队,连一点儿战斗力都没有的话。
他是会被活生生给气死的。
此时,侯林正来给潘凤报告,道:“将军,霸王军已经击破敌军骑兵,正朝着敌军大部队进发。”
“要不要把他们叫回来?”
潘凤问:“什么大部队?”
侯林说:“影子队的情报里说,领兵将领名叫夏侯渊,兵力在三千人上下,主要是步兵,左右侧翼有两对骑兵掩护。”
“在敌数倍于己的情况之下,我觉得还是不要让的霸王队去冒险了吧!”
潘凤说:“才三千人而已。”
“他们一人杀六个,不就杀光了吗?”
“而且,他们也根本就用不着杀六个,一人杀一个,就差不多就足以击溃敌军了!”
“可是……”侯林的心中有点儿犹豫的说道:“打仗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不过,说完之后。
他的心里就后悔了,因为他能知道的事情,潘凤能不知道吗?
潘凤一下后嘶吼了起来,“老子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