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8章 木田向阿笠租赁别墅

然后,朝朝暮暮影视事务所再与阿笠博士签合同,租赁阿笠博士的别墅。

代价是把阿笠博士的别墅搬到多摩片场公园,并一直维护别墅。

同时签定合约,阿笠博士把那些有价值的东西留在别墅里当道具。

而影视事务所帮忙维护,并给它们上保险。

如果有所损坏,包括被偷了,就把理赔的钱给阿笠博士。

换句话说,阿笠博士只有等东西丢了坏了,才有钱拿。

最后就是画师的问题,虽然画师是住在别墅里面的,但画师不是别墅的。

画师与别墅主人的爱情故事虽然发生在别墅,并不是有了别墅就可以说是拥有了。

两个当事人才是重点,那些没有寄出去的信更是重点中的重点。

幸亏警方的调查,证明了画师并没有亲人。

如此一来,画师的事情与画师的信件,就算拿来用了,也不会有人跳出来。

同样的道理,影视事务所只用这一半的东西,也不用向阿笠博士付账。

剩下的就是阿笠博士姑姑那一半,而阿笠博士虽然继承了别墅,但并没有获得所有遗产。

还得一一去做他亲戚们的工作,跟他们一一签订协议,确定获得他姑姑与画师的故事。

如此,阿笠博士才算拥有一半版权。

影视事务所出价购买,直接买断,价格与借给阿笠博士,交遗产税的钱一样多。

因为阿笠博士只有一半,而且交遗产税的花费太多。

所以阿笠博士只能妥协,板等将来,那些值钱的东西坏了,或者被人偷了以后,从保险公司那边得钱。

而影视事务所与阿笠博士约定,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税务,一家一半,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结果算下来,阿笠博士还得交一大笔钱。

本来还要讨论,别墅放在多摩片场公园的观光获利问题,这下也不用讨论了。

因为阿笠博士已经没了版权,剩下的就是别墅本身。

但这还得等故事改编成电影以后,才能吸引人来观光。

算起来,最多给他一成分红,并且不是公园门票分红,而是别墅分红。

究竟会有多少人,愿意花钱进去参观呢?

在外面通过窗户看看,基本上就够了。

所以,阿笠博士放弃观光获利,而影视事务所支付交易相关的所有费用。

最终,阿笠博士是空着手来,带走了一堆合同。

朝朝暮暮影视事务所的多摩片场公园,又多了一座名为爱之小屋的别墅。

……